當斯金納轉向強調社會背景對于理解思想的重要性時,他承認,這類信息可能對學者解釋一個文本中的論點有所幫助,但他否認單憑背景就能解釋特定文本中所表達思想的意義。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和納米爾主義歷史學家被認為最看重將文本與社會背景聯系起來的方法,R. H.托尼(R. H. Tawney)和C. B.麥克弗森(C. B. MacPherson)是前者的領軍人物,而劉易斯·納米爾(Lewis Namier)本人則是后者的代表。對這種文本研究方法的討論,使得斯金納能夠肯定地推出他的替代方法,該方法的根基是在文本中某個言語(utterance)的意義與其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之間做出區別。斯金納認為,在分析作者的陳述背后的意圖時,必須考慮到后者(即言外之力),否則該意圖可能會變得難以理解。這一區別來自J. L.奧斯汀(J. L. Austin)的《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1962)。斯金納后來使用斯特勞森的例子來說明他的意思,即警察說“那邊的冰很薄”。這一陳述字面上指出了薄冰,但言外之力是被用作警告。斯金納借用了奧斯汀的言外之力概念,提出一種否定性論點:文本的社會背景可能有助于理解某個言語的字面意義,但無法解釋其言外之力。
斯金納在《意義與理解》中給出的例子清楚地說明了他的意思,這個例子有意取自當代關于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意義的史學爭論。斯金納指出,如果讀者在文藝復興時期的論述中看到“君主必須學會不做有德之人”這樣的主張,他們可能會去研究當時的社會背景,這會揭示出在文藝復興時期有許多例子證明不道德的君主是非常出色的統治者。然后,斯金納要求他的聽眾假設這種主張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文本中普遍存在;那么,這將意味著,這種主張的作用在于支持當時的一種道德常識。接下來,他要求聽眾假設相反的情況,即君主應該放棄美德的陳述實際上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文本中很少見。因為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文本中,有德之君是常態,這就意味著這種主張是對道德常識的拒絕。斯金納指出,關于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的這兩種主張分別由艾倫·吉爾伯特(Allan H. Gilbert)和費利克斯·吉爾伯特(Felix Gilbert)提出,并表示哪一種主張為真將決定馬基雅維利在撰寫他最著名的著作時的意圖。
從方法論上看,要害在于,要弄清楚文藝復興時期的作者關于君主具有美德或缺乏美德有何益處的論點,既不可能僅從社會背景中獲得,也無法僅從馬基雅維利的文本本身中得出。進而,應該做的是,去探究“所說的話是如何被意會的,從而揭示即便在相同的背景下,各種不同陳述之間可能存在什么樣的關系”。換句話說,解釋言語的力量,只能通過參考當時的各種文本,或者是后來被稱為意識形態背景的東西。只有這樣,才能解釋文本論述中的言外之力;而在沒有這種言外之力的情況下,任何論述都不能被認為得到了充分的解釋。
斯金納得出結論,理解一個文本的關鍵在于探尋作者寫作該文本的意圖。這就意味著需要重建“在言語背后復雜的語言意義”。社會背景可能有助于對“意義的力量”的理解,但永遠無法決定意義本身。斯金納自信地認為,采用他所概述的方法,好處就是可以說服那些對人文科學感興趣的人接受思想史這一領域。當認識到思想史并非由“永恒的真理或者所謂絕對標準的演變”構成,學者才獲得了“自我認知”。具有核心意義的一個發現是,當代的思想不一定優于過去的思想,并且歷史人物所表達的所有思想都必然有地域性、偶然性,而且是受到當時條件限制的。因此,斯金納建議學者放棄關于創建一門關于人的科學的宏大主張。
斯金納設想,學者們要從事的是更為細致的研究工作,這種研究應該基于經過驗證的方法,從而讓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已經接受這種方法的早期學者的工作之上。關于過去作者意圖的客觀性知識可能永遠無法確立,但人們預期能夠獲得更多關于歷史上的思想的知識,以及更好地理解這些思想的意義和用途。斯金納希望在歷史學家和哲學家之間促進對話。歷史學家第一次能夠做到向哲學家揭示思想領域中的一些杰出人物實際上是在做什么,向他們貢獻關于知識社會學以及思想與行動之間關系的見解。
在20世紀70年代,斯金納發表了一系列方法論文章,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了《意義與理解》中提出的主張。今天所有這些論文都值得重讀。它們已經匯集為《政治的視野:論方法》一書(2002年出版),繼續引起廣泛的評論,最近的反響發表于《觀念史雜志》的一期特刊。與其在此探討這些評論,不如參考一下詹姆斯·塔利所概括的,成為斯金納風格的思想史家的“五個步驟”。其中涉及對五個問題的回答:
當一個作者在創作一篇文本時,其他現有文本構成了他的意識形態的背景,他如何處理或者曾經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當一個作者在創作一篇文本時,當前存在的、充滿問題的政治行動構成了他的實際的背景,他如何處理或者曾經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如何識別意識形態,并且調查和解釋它們的形成、批評與變化的過程?如何理解政治意識形態與政治行動之間的關系,以最好地解釋某些意識形態的傳播及其對政治行為造成的影響?意識形態的變化,通過何種形式的政治思想和行動,得以擴散并融入社會常規?
采納斯金納的方法,需要考慮意圖和作為背景的意識形態。這涉及論點的構建過程,它既是在某種意識形態之內展開,同時也是對其他替代性意識形態的反駁。因而,有必要以作者提出的論點為基礎,追蹤該意識形態的進一步發展,并且確定它對當代論證格局所產生的影響。
塔利相信,到了20世紀80年代初,斯金納的方法已經改變了思想史的實踐。
選自[英]理查德·沃特莫爾 著、岳秀坤譯《什么是思想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25年版。感謝出版方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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