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國南方電網發布《新能源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工作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制定2025年新能源參與現貨市場整體工作目標、進度安排及關鍵問題解決措施。
根據文件,南方區域自2025年6月起執行現貨長周期結算試運行的相關計劃,推動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參與現貨市場。
在參與市場的總體路徑方面,新能源集中式以“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即“報量不報價”。分布式則是由聚合商聚合參與市場或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根據同類型電源市場價格結算。
具體目標是,6月連續結算試運行前,確保全網所有已參與中長期市場化交易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具備參與現貨市場條件。其中,集中式在12月底前具備“報量報價”參與條件;分布式則是12月底前廣東試點虛擬電廠以“報量報價”參與市場,其余分布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
集中式重點任務是分地區、分時間的推動現貨系統模型對接完善和考核銜接,提升新能源相關系統及通道冗余性,加快開展地調現貨對接相關技術支持系統建設。
分布式重點任務是以報量不報價參與模式,推動分布式“四可”能力提升,以虛擬電廠聚合報量報價參與模式,推動實現聚合平臺與電網對接打通,虛擬電廠具備“四可”條件。
其中,5月底前,分布式新能源具備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南方區域現貨市場條件。暫不具備分時計量條件的項目,電量曲線按照電量數據擬合辦法執行。
12月前,完成分布式新能源參與現貨市場規則修編,確保全網分布式新能源具備入市條件,全網完成分布式新能源“四可”能力提升目標要求。
即:具備15分鐘功率采集能力的分布式光伏占比達到50%(廣東應達到60%),分布式光伏預測準確率達到 80%(廣東應達到85%),分布式光伏可調/可控率達到 25%(廣東應達到 30%)。
此外,要完善新能源參與現貨出清及系統調控銜接機制;提升可用功率數據質量,推動場站“可發超短期”預測曲線改造,準確反映新能源發電能力上限;推動新能源AGC與區域現貨出清系統閉環聯動;完成各省市場化新能源場站日前、日內出清出力下限調整;做好 136 號文出臺后相關任務的銜接。
在具體時序上,廣東省能源主管部門在4月底前試點出臺承接工作方案,廣西、云南、貴州、海南在12月底前出臺承接工作方案,指導各省開展機制電價上下限、競價組織模式制定等關鍵工作。
具體見下:
來源:南方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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