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年時間,想要“脫單”的小晶與靜安區某婚介公司簽訂婚姻介紹服務合同,約定由婚介公司為小晶提供單次約見服務,服務次數為4人,服務費用為人民幣9萬元,合同有效期4個月。
半月后,“情感導師”潘老師和麗老師聯系上小晶,為她推送了兩位男性好友。資料上的他們相貌端正、年收入可觀,仿佛是不錯的交往對象。通過婚介公司聯系了之后,小晶都被對方以“有事”“不方便”為由拒絕。
2024年3月,“我覺得你們介紹的對象都不想結婚”“主動了也約不出來”,小晶找到情感導師咨詢,但公司方所謂溝通和撮合卻石沉大海。萬般無奈下,小晶提出退款,她認為婚介公司并沒有依承諾履行“跟蹤”和“撮合”義務,但公司以合同約定“甲方(征婚者)如因自身因素要求終止婚姻介紹服務,則乙方(婚姻介紹服務機構)不予退款”為由拒絕退款。
這樣的拒絕理由,小晶根本無法接受。2024年4月,小晶投訴至靜安區消保委,請求介入調解,要求婚介公司退還全部服務費用。靜安區消保委受理小晶投訴后,第一時間通過聯系該婚介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某,對小晶反映情況進行初步核實。然而走訪過程中,消保委工作人員發現,該公司經營門店已閉店停業。
經前期多次與趙某某協商未果后,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區消保委初步研判認為小晶可通過申請支持起訴維護其合法權益,根據2023年1月靜安區檢察院、區市場監管局、區消保委聯合簽署的《關于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支持起訴、公益訴訟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該支持起訴線索被移送至靜安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
一場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守護消費者權益的行動就此展開。
檢察機關“撐腰” 破解舉證困境
公司注銷?證據不足?在收到區消保委移送過來的線索后,第五檢察部副主任陳澤贇和檢察官助理周思慧有些犯難。“本案中消費者證據意識淡薄,連由公司蓋章的書面合同也不能提供,無法直接證明其與該公司存在服務合同法律關系?!标悵少氄劦溃俺酥?,雙方還約定了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條款。”
該告誰?檢察官介入案件后了解到,在消保委調解過程中,該公司已申請注銷登記,已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為明確事實真相,檢察官依職權開展調查核實工作,赴區市場監管局調閱該公司工商登記檔案材料,查明該公司注冊、變更、注銷等登記情況,確認趙某某系該公司唯一股東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作為股東在明知其公司存在未了債務情形下,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小晶有權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趙某某提起訴訟。
怎么告呢?民事訴訟請求必須建立在證據支撐之上。檢察官在明確雙方均有調解意愿后,充分聽取小晶陳述并提供法律咨詢,依法引導其收集、梳理并提交銀行轉賬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同時聯合區消保委約談婚介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某,經釋法說理,趙某某向檢察機關提交了書面合同及其他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服務合同法律關系的證據材料。
經過反復思考,檢察官認定,小晶及其訴訟請求為符合支持起訴條件的案件和當事人?!靶【ё鳛橄M者,相較經營者,在購買服務時處于締約弱勢地位,且因缺乏相應法律知識,證據意識薄弱,存在舉證困難等情形,又因公司注銷登記,訴訟主體資格已喪失,提起訴訟確有困難?!睓z察官認為,婚介服務合同具有較強的人身專屬性,征婚者訂立合同的前提是基于對建立美好婚姻生活的需要。小晶的案件中,婚介公司雖已提供了兩次約見服務,但對提供的約見對象未盡必要的疏導、撮合等義務,雙方之間的信任關系已然破裂,繼續履行合同已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規定,小晶有權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返還相應的服務費用。
多部門聯合共治 開篇維權新局面
2025年2月,靜安區法院在收到區檢察院出具的支持起訴意見書后,依法快速立案,公開開庭審理。經檢法聯合調解,小晶與趙某某當場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趙某某分六期共向小晶退還50000余元。當民事調解書上改下法院的紅章后,小晶終于松了口氣。
為促使糾紛化解在前端,矛盾解決在基層,靜安區檢察院計劃以建章立制鞏固實踐成果,常態化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針對婚介機構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通過在合同中設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和條件限制消費者退費等行業亂象,靜安區檢察院會同區法院、區市場監管局、區消保委等單位聯合召開關于婚介領域消費者權益保障協作共治座談會,促使相關部門建立長效機制。
小晶申請支持起訴一案是全市首例婚介服務領域支持起訴案件。后續,檢察機關還將推動上海市婚介行業協會與婚介企業代表共同簽署從業承諾書,承諾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婚介行業規范整治。
來源: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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