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少年的你
蒼梧縣法院舉辦法治副校長送法進校園系列活動
今年3月,蒼梧縣人民法院組織擔任法治副校長的法官走進轄區中小學,為學生們送上“法治大禮包”,加強校園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生們的法治觀念和自我防護意識,保障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六堡鎮九城小學
“同學們,你們知道什么是校園欺凌嗎?我們要怎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呢?”3月28日,春日的陽光透過玻璃窗灑進六堡鎮九城小學的教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法官林蕓正站在講臺上,為大家講解校園欺凌、預防性侵的法律知識。
林蕓將學生們感興趣的社會熱點和網絡“紅梗”融入課堂,結合經典案例,深入淺出地分析他們在日常學習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引導學生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進一步增強學生法治意識。
蒼梧縣第一初級中學
“同學們,你們知道游戲賬號交易背后可能藏著什么陷阱嗎?”3月27日,在蒼梧縣第一初級中學,執行局法官盧遠麗的問題一提出,大屏幕上就播放了一個真實案例:某初中生為購買“限量皮膚”被騙走壓歲錢。
通過剖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盧遠麗教學生們記住“三不”原則: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現場還設置了“詐騙來電模擬體驗”,讓學生們親身體驗騙子的話術套路。
“特別注意!”盧遠麗為大家講解道:“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未成年人網絡消費糾紛中,平臺未盡審核義務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現場發放的《青少年網絡消費維權指南》小冊子,詳細列明了證據保存、投訴渠道等實務要點,學生們紛紛表示要好好學習法律知識,遠離詐騙。
嶺腳鎮武烈小學
“同學們知道嗎?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月28日,在嶺腳鎮武烈小學,嶺腳法庭庭長易金玉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用“年齡刻度尺”講解刑事責任年齡劃分。
針對校園欺凌問題,她重點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肢體沖突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長期辱罵則涉嫌侮辱罪......”并結合具體詳實的案例,深入淺出地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六堡鎮首溪村小學、大中村小學、大寧村小學
"同學們,如果有人每天給你起難聽的外號,這算不算欺負人呢?"在六堡鎮首溪村小學、大中村小學、大寧村小學,面對法官的提問,臺下的小學生們嘰嘰喳喳地討論起來。六堡法庭庭長梁晟微笑著,用孩子們能聽懂的語言解釋著法律條文,教室里不時傳來恍然大悟的驚嘆聲。
3月27-28日,梁晟帶領法庭干警積極開展送法進校園普法宣傳活動,通過游戲互動問答的形式,結合具體案例,給學生們耐心細致地講解憲法、家庭教育、校園欺凌和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引導同學們自覺遵紀守法,抵制不良風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爭做健康陽光、積極向上的新時代好少年。
來源:蒼梧縣法院
文字:譚雨茜
圖片:綜合
編輯:黃冬琪
校對:黃冬琪 范麗媚
審核:李暉萍 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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