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北京市婦聯、北京市檢察院聯合發布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公益訴訟典型案例,聚焦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人身和人格權益等方面權益保障問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與婦聯組織維權服務協同發力、剛柔并濟,展現出1+1>2的效果,有效促進法律法規的實施,保障了婦女合法權益,推動了婦女領域社會治理的良性發展。
案例三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
督促整治婦女就業歧視行政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北京市延慶區5家用人單位通過2家招聘就業服務平臺發布招聘酒店行政、總經辦助理、店長等工作崗位時,在崗位要求中含有“限男性”“男士優先”等性別歧視性內容,而此些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為用人單位提供發布就業招聘信息服務過程中,未對用人單位發布的含有性別歧視性內容的網絡招聘信息盡到審核義務。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行為侵害了婦女平等就業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4年1月,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延慶區檢察院)在開展“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平等就業”專項活動中,通過瀏覽轄區2家招聘就業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招聘信息時發現,5家用人單位發布的工作崗位要求中存在“限男性”“男士優先”等性別歧視性內容,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延慶區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延慶區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的侵害婦女平等就業合法權益的招聘信息依法進行處理,依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責令改正。
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書后高度重視,對涉案用人單位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督促刪除全部涉案違法招聘信息,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就業服務平臺違法所得;行政機關開展專項執法活動,組織對全區各就業平臺及線下招聘會開展就業招聘信息檢查280次,確保了58個用人單位、107條崗位招聘信息合法規范,12場招聘活動依法合規進行。
典型意義
反對就業歧視,保障婦女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是尊重和保障婦女權益的內在要求。檢察機關從網絡招聘服務平臺的監管盲區入手,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開展招聘市場平等就業專項整治,規范就業信息發布,引導用人單位依法招工用工,推動區域內同類問題的綜合治理。為拓展辦案效果,與區婦聯建立協作機制,聯合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切實提升婦女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推動形成相關部門聯動履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方位提升監督實效。
本期來源:市婦聯權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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