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本院發布《關于在呼和浩特市范圍內公開選任內蒙古云科數據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管理人的公告》,截至2025年3月24日,共收到全市10家管理人機構的申報申請。
經審查,北京市王玉梅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分所、內蒙古財信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光明會計師事務所、經世律師事務所、內蒙古振昊律師事務所、內蒙古澤銘律師事務所六家機構,符合本院選任條件,進入現場陳述環節。
2025年4月3日下午,本院組織上述6家機構進行現場陳述。其中內蒙古財信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因自身原因未參加現場陳述,剩余5家機構從自身優勢、工作方案及疑難問題處理等方面進行了充分闡述。本院評審委員會嚴格依照《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通過競爭方式選任破產管理人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綜合考慮管理人辦理企業破產案件經驗及申報條件,結合現場陳述情況,評出得分排在前三的管理人機構為經世律師事務所、內蒙古澤銘律師事務所、內蒙古光明會計師事務所。
2025年4月7日上午,本院組織上述三家機構進行搖號,經隨機搖號,中選的機構為內蒙古澤銘律師事務所,備選機構為經世律師事務所。本院依法確認內蒙古澤銘律師事務所為內蒙古云科數據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管理人,經世律師事務所為備選管理人。上述評審過程在本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完成。
相關利害關系人如對以上評審結果有異議,請于本公示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清算與破產庭提交書面異議申請,說明理由并附相關印證材料。
聯系人:蔡曦琛
聯系電話:0471-4502776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4月8日
▌責任 編輯:何佳俊
▌校對:段麗娜
▌審核:郝新新
▌ 稿件來源:清算與破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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