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現場,庭上見!
——來自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工作部署會上的重要信息
◆這是最高檢首次部署對全國檢察機關刑檢部門出庭支持公訴活動進行評議,并以此為帶動,著力提升檢察官出庭公訴能力。
◆此次評議活動將重點評議檢察人員的證據審查運用能力,法庭應變能力,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構建是否完善,以及法律適用是否準確等,注重通過“評”“議”結合,促進不斷完善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
◆“新時代刑事檢察官既需要敢于‘庭上見的勇氣’,更需要‘庭上見的能力’。”
◆被評議單位和檢察官要正確對待,深刻認識評議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治病強身”,杜絕諱疾忌醫的心態,針對評議反饋的薄弱環節,立行立改,補齊短板弱項。
一年之計在于春。摸準春天的脈搏,可以感知一年的律動。
為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4月2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最高檢將全國劃分為10個片區,組織10個評議小組,今年4月至9月,評議小組將奔赴各自負責片區,開展出庭支持公訴評議工作。
這是最高檢首次部署對全國檢察機關刑檢部門出庭支持公訴活動進行評議,并以此為帶動,著力提升檢察官出庭公訴能力。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主持會議并提出工作要求;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苗生明出席會議并講話。
為何要開展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哪些刑事案件會被評議?評議活動具體如何開展?如何確保評議活動達到實效?記者對此進行深入采訪。
為什么開展出庭評議?
出庭支持公訴工作面臨新情況新挑戰
出庭支持公訴是檢察機關的核心標志性職能,是代表國家指控犯罪、懲罰犯罪的主戰場,是展現國家公訴形象的主要窗口,是刑事檢察的“看家”本領,是高質效履職辦案的重要環節,不斷提升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來,出庭支持公訴工作面臨不少新情況新挑戰,出現了新的值得關注的問題。”苗生明指出,隨著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實施,刑事訴訟整體效能得到了很大提升,但大多數認罪認罰案件出庭公訴的對抗性和挑戰性減少,檢察官壓力變小,導致出庭公訴能力提升受到一定影響;新型疑難犯罪、重大復雜熱點案件雖然數量不多,但庭審對抗性加大,出庭難度遠遠超過以往的公訴對抗;借助互聯網,人民群眾對一些影響性案件的關注度日益提高,公訴人出庭履職要直面“大眾評審團”,庭審更容易成為網絡媒體討論的焦點;辯護律師專業化水平和論辯能力不斷提升,庭審對抗更加激烈……
這些問題,最高檢早已關注到。在2024年11月召開的上,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指出,要圍繞庭審實質化,下大氣力加強出庭公訴工作,分類加強對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出庭公訴的研究,有針對性地強化公訴能力建設。
最高檢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查找檢察官在出庭支持公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推廣,從而提高檢察官當庭指控、論辯和應變等能力。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強調庭審實質化,一場高質量的出庭支持公訴,需要精準的事實認定、嚴密的法律論證和有力的證據支撐。通過評議,能夠發現庭審中的薄弱環節,找準辦案過程中的短板和漏洞,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進而提高出庭質量。”苗生明表示。
法庭是檢驗檢察官辦案質量和綜合素質的“試金石”。據了解,此次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中,將重點評議檢察人員的證據審查運用能力,法庭應變能力,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構建是否完善,以及法律適用是否準確等,注重通過“評”“議”結合,促進不斷完善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
在互聯網時代,公眾對司法活動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庭審是讓人民群眾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最直接的形式。
“新時代刑事檢察官既需要敢于‘庭上見的勇氣’,更需要‘庭上見的能力’。”苗生明指出,出庭評議、庭審觀摩是最好的教學相長的舞臺,這次評議的案件主要是隨機抽取各地正在辦理的真實案例,通過辦案出庭—復盤總結—實踐提升的良性循環,更加全面地推動檢察官公訴能力提升,打造一支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國家公訴鐵軍。
選取哪些案件評議?
刑檢條線在辦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記者了解到,此次評議活動在最高檢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由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牽頭,普通犯罪檢察廳、職務犯罪檢察廳、經濟犯罪檢察廳、未成年人檢察廳共同參與,組成最高檢出庭評議工作組,負責評議活動的組織協調。
“我們將全國分為10個片區,挑選精兵強將,組成10個評議小組,每組負責一個片區。”最高檢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元明介紹,每組4人,由1名特聘資深檢察官、2名全國十佳(優秀)公訴人或全國檢察業務專家、1名最高檢刑檢部門業務骨干組成,特聘資深檢察官擔任評議小組組長。
葛曉燕在部署會上強調:“各評議小組要按照出庭評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所負責片區各刑檢條線工作實際,主動謀劃工作舉措,因地制宜開展評議。尤其是各評議小組組長,有豐富的領導經驗和辦案經驗,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謀劃,主動靠前一步、多想一層。”
那么,哪些案件會被選中進行庭審評議?
“我們通過最高檢刑檢部門推薦、省級檢察院上報和評議小組隨機抽取三種方式相結合選取案件,一般為重大疑難復雜等存在一定辦案難度的案件。案件類型涵蓋省、市、縣(區)三級檢察機關正在辦理的普通犯罪案件、重大犯罪案件、職務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5個刑檢條線案件。案件開庭時間限定為今年4月到9月。”元明介紹,除上述案件外,各評議小組赴當地評議過程中,要在負責省份進行二次至三次速裁、簡易程序案件聽庭評議,可采取“推門聽庭”方式,隨機選擇庭審。評議人員根據法律規定,圍繞文書質量、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庭審禮儀、庭審效果等進行量化打分。
“我們想通過評議活動,充分發揮出庭支持公訴的‘龍頭’作用,帶動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出庭質量提升。同時通過最高檢開展該項活動,帶動各級檢察機關重視出庭工作,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出庭評議活動,提升出庭能力,促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刑事案件。”元明說。
如何取得實效?
抓好貫徹落實促提升展良好形象
《關于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的實施方案》對評議標準及要點、流程、效果評估與總結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如何確保評議活動取得實效?答案是抓好貫徹落實。
“全國檢察機關各刑檢部門需以‘共下一盤棋’的擔當,‘共答一張卷’的合力,橫向協同,縱向聯動,以高質量協作配合推動出庭評議工作高質效開展。”苗生明指出,被評議單位和檢察官要正確對待,深刻認識評議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治病強身”,杜絕諱疾忌醫的心態,針對評議反饋的薄弱環節,立行立改,補齊短板弱項。
他還特意提醒,評議人員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檢察機關各項紀律要求,確保出庭評議工作在規范、有序、廉潔的軌道上高效推進。
“各評議小組要注重發現好的案事例及亮點,及時提煉總結,通過多種形式做好報道,展現優秀公訴人風采,提升國家公訴人懲惡揚善、伸張正義、維護公正的職業榮譽感。”苗生明說,最高檢出庭評議工作組將對評議小組報送的好的經驗做法,如高效的舉證模式、庭審辯論的技巧、優秀法律文書等,及時提煉、匯總、推廣,適時出臺不同條線出庭指引等。
工作部署會上,10個出庭評議工作小組全體成員及各省級檢察院重罪檢察部門負責人悉數到場。苗生明代表最高檢黨組對各位評議員提出殷切期待——
當好發現問題的“質檢員”,以“火眼金睛”發現問題,既關注文書制作不規范、庭審應對不及時等小毛病,也深挖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構建是否完善、法律適用是否存在偏差等硬傷。
當好傳幫帶的“教練員”。每次跟庭后要及時組織復盤、研討,把在庭上聽到、看到、感受到的,結合經驗進行專業點評和指導,既要歸納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更要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對問題進行剖析;既要講透“病灶在哪”,更要教會“怎么治病”。
當好深入細致的“調研員”。不僅要發現個案問題,更要深入了解、掌握全國各地各條線在出庭公訴中面臨的共性問題和困難,挖掘深層次癥結,總結優秀經驗和創新做法,堅持邊破解問題、邊總結提高,為最高檢刑事檢察部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業務指導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當好帶動各級檢察機關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出庭評議活動的“推動員”。要通過這次活動推動各級院重視出庭工作,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常態化聽庭評議等崗位練兵活動,加強“素能體檢”,增強檢察人員在辦案中落實“三個善于”的能力。
記者注意到,為讓各位評議人員深入理解把握方案要旨和具體要求,部署會還專門安排了行前培訓環節,最高檢出庭評議工作組對方案的有關內容特別是評議要點和評分標準等進行詳細解讀。
葛曉燕強調,各省參會人員要匯報好、組織好、協調好、落實好本次會議精神。特別是重罪檢察部門參會人員要及時向院黨組、省委政法委傳達會議精神,并積極爭取當地法院的理解支持,就配合出庭評議工作進行充分的準備,確保這次評議工作取得實效。
“希望大家多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建言獻策,共同把評議工作做得更實更好,切實把出庭評議活動作為加強公訴能力建設、提升業務能力的重要抓手,促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她指出。
在這個陽光明媚的春天,10個評議小組將奔赴全國各地開展工作,相信6個月后,在金黃的秋天必將收獲豐碩的果實。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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