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張定有 通訊員 袁永強 劉森 劉玉/文圖
近日,南陽市宛城區黃臺崗鎮李某13歲的兒子小李因校園瑣事與同學小王發生糾紛,小王隨后糾集數名同齡伙伴對小李進行毆打,致其輕微傷并住院治療。案件治安部分已由轄區派出所處理,但民事賠償問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急于外出務工的李某放棄訴訟途徑,選擇向司法所申請調解。
4月2日,宛城區司法局黃臺崗司法所接到調解申請后,聯合轄區派出所啟動“警司訪+”工作機制,對案情進行研判,初步確定侵權方責任比例,并通知涉事未成年人父母次日到司法所調解。由于一名家長劉某在廣東務工無法到場,司法所通過“微信視頻”方式邀請其參與“線上調解”。4月3日,10名當事人父母通過線上與線下結合的方式,在司法所調解室展開調解。
調解中,派出所通報案情,司法所向家長闡釋未成年人侵權案件中監護人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結合傷情和醫療費用列出賠償條目,并擬定賠償比例。侵權方家長一致認可賠償方案,劉某通過轉賬支付賠償款并委托代理人簽字,其他家長也相繼履行賠償義務。最終,被侵權方獲賠30000元,糾紛圓滿解決。
調解結束后,司法所組織侵權方家長開展法治教育,強調青春期未成年人心理和行為引導的重要性,提醒家長關注孩子社交動態,防止不良行為升級為違法犯罪。家長紛紛表示將加強管教,及時干預孩子的不良行為。
長期以來,宛城區司法局注重基層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運用“警司訪+”工作機制,快速高效調處各類糾紛,既節約了當事各方的時間成本和司法訴訟資源,又盡力彌合了當事方的嫌隙,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法治效益。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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