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前一天,美團搞了個 “ 大新聞 ”,基于國家已有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政策,4 月 3 日起,平臺啟動騎手養老保險試點,試點城市為福建泉州和江蘇南通。
試點方案具體為:對于當月收入達到就業地相關繳費基數下限,且近 6 個月內有 3 個月滿足該條件的騎手,美團將以相關繳費基數為基準,為騎手補貼 50% 的養老保險。
怎么理解?以試點區泉州為例,泉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最低月繳費基數為 4433 元,按照 20% 的繳費比例計算,如果全部由個人繳納金額為 886.6 元,如果美團補貼 50%,騎手獲得 443.3 元補貼。
同理,南通市最低月繳費基數是 4879 元,如果全部由個人繳納金額為 975.8 元,美團則補貼 487.9 元。
值得一提的是,養老保險補貼是此前美團 2 月份提及的社保方案的落地版本,并非是短期補貼,未來會逐漸推向全國,預計覆蓋超百萬騎手。
必須承認,這個方案并不是公眾期待的 “ 五險一金 ”,但在覆蓋廣度上卻照顧到了百萬靈活就業的騎手,是在騎手真實意愿、現行社保制度、穩就業與增保障之間,所能尋找到的最大公約數。
現實情況是,相當一部分騎手更看重自由和現金流,他們對于繳納社保金額有一定的閾值。
北京大學國發院團隊針對三萬余名騎手的調研結果顯示,有 10% 的騎手愿意接受現行的社保繳費比例。若強制個人繳納社保,23.5% 的騎手明確表示 “ 不愿參保 ”,38.9% 的騎手僅愿意繳納月收入的 5% 以下。
所以,平臺給予一定程度的補貼理論上能夠幫助更多有意愿的騎手納入社保體系之中。
這次試點方案中對于騎手來說,最值得關注的是無參保地點限制,可自主選擇參保地。根據知危之前對騎手的訪談來看,很大一部分一線城市的外地騎手對于工作所在城市歸屬感不強,且隨時可能換城市,但往往這些城市的社保最低繳納基數較高,即使騎手有意愿繳納養老保險,以后回老家養老,但在工作所在城市的這部分支出對于個人來說,明顯不劃算,且換城市后無法全額帶走。
美團公布的數據也顯示,該平臺外賣騎手中,40% 為跨省流動就業,70% 為跨城市流動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占比達到了 81.6% 。
這次試點方案支持騎手自主選擇戶籍地域或就業地繳納社保,無論選擇哪種都給予補貼。知危了解到,符合條件的騎手先行繳納社保后,美團會將直接將補貼金打到騎手賬戶,算是一定程度滿足一些騎手“ 在城市工作,在家鄉養老 ”的現實需求,在遵照現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體系下最大程度讓騎手獲得福利。
這個突破看起來容易,但實際上打通需要協調工作地和老家的兩地地方利益。各地方近年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面都有新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參保人數的要求,最終這個方案則是將補貼選擇權交給騎手,算是達到了一種微妙的平衡,也更貼合實際。
之前外界普遍對哪類騎手符合平臺繳納社保需求有所疑問,甚至有人猜測是不是要最優秀,最辛苦的單王才能擁有社保?這次養老保險試點也給出了相對可行和透明的答案:按照當月收入,半年內 3 個月滿足最低工資標準即可,也不區別專送和眾包。按照泉州和南通不到 5000 的基數,只要踏實跑單,這個基準并不難達到。
同時,這個方案也沒違背騎手工作靈活性的底層邏輯,最大程度地尊重了騎手對于 “ 自由 ” 的需求,在哪跑單、跑多久、從什么時候開始,仍然由自己決定。
疑問在于,為什么是在泉州和南通兩地試點?試點會真正覆蓋多少騎手?據美團試點方案負責人表示,泉州省內騎手居多,南通外地騎手較多,兩地騎手結構不同,有助于科學評估,以便后續在全國區域推廣。
知危發現,泉州和南通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較為健康,無短期支付風險。以泉州為例,2024 年前三季度,泉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收入均大于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滾存結余超過 80 億元。
后續需要觀察的指標是,有多少騎手符合當地的最低繳費基數的下限?有多少騎手愿意繳納?據試點區域一名站長估算,站內約 80% 騎手可立即獲得補貼資格,這個比例并不低。由此可見,美團的方案具有普惠性,盡可能地覆蓋到更多騎手。
之所以在給騎手這樣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如此復雜,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在法律框架內,騎手法律身份的確認是困難的。
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框架是由 “ 勞動法 — 民法 ” 構成的 “ 勞動二分法 ”。民法所調整的承攬、委托等民事勞務類合同對應 “ 獨立勞動 ”,而勞動法所調整的勞動合同對應 “ 從屬勞動 ”,核心是勞動者需嚴格服從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
說白了,勞動者過去要么屬于勞動關系與單位簽合同,要么屬于民事關系,是個體戶。
這也并不難理解,平臺經濟下的靈活就業崗位是新事物,無法用傳統的勞動關系來套用。騎手工作也和上班打卡不一樣,沒有 KPI,沒有固定工作場所,沒有固定工時,甚至有的人同時跑好幾個平臺,這也給身份認定帶來了難度。
2021 年 7 月,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等八部門共同印發《 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 》( 即 56 號文 ),首次提出了 “ 三分法 ” 概念。即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 以下簡稱 “ 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 ” ),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包括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快遞員等多個新業態就業群體,乃至靈活就業群體,都屬于 “ 不完全勞動關系 ” 框架。但對于如何具體實行落地,目前沒有明確制度規定,不僅是企業,政府也在探索。
通常來講,《 社會保險法 》與《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五險一金,但實際執行存在困境。尤其考慮到 2 億多靈活就業群體,盲目要求他們變為全職員工配備五險一金,既不符合企業經營現實,也可能導致勞動者收入下降,甚至對就業穩定的大格局帶來影響。
最新的案例來自于新加坡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實行的《 平臺工人法案 》,該法案為平臺工人提供更高的社會保障和更明確的法律身份,他們能獲得比現有水平更高的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的儲蓄計劃保障。但是在法案施行前幾天,當地多家網約車平臺宣布漲價,幾方進入新的博弈期。
漸進式的探索或許才有助于避免勞動力市場的動蕩和成本轉嫁。
因此,覆蓋靈活就業群體的社會保障,就依賴于政府和平臺的主動探索和穩步推進。2022 年 7 月開始的職傷險算是一例,在北京、上海、四川等7省市的美團、貨拉拉、曹操出行等 7 家平臺企業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其中,美團已經為超過 600 萬騎手繳納了逾 14 億元的保費。
而最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王曉萍表示,準備將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省份由7個增加到17個,并逐步推動在全國實施。
坦白來說,如果以企業經營的角度和社會責任的雙重考量去觀察平臺的行為,美團這次的試點方案可能并非最優解,但至少也是當前多方利益平衡下的最大公約數。
平臺試圖證明平臺經濟與傳統社會保障并非零和游戲,可以在已有框架內進行一定程度的共生,或許這次方案也為如保姆、服務員、網約車司機等用工群體提供了可參照的福利保障模式,尤其是網約車司機,他們更加穩定,成本投入和收入也更高。
過去 30 年,中國逐漸建成了世界最大的社保體系,靈活就業新形態出現也不過 10 年,為這個群體逐步建立兜底的社保制度,需要平臺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最重要的是,這樣的制度相關部門進行足夠的宣傳后,勞動者在知曉利弊的基礎上,可以選擇進入,也可以退出。
“ 有得選 ” 和 “ 沒得選 ” 相比,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人們在探討 “ 騎手到底需不需要社保 ” 這件事時,總是會帶有一種 “ 為騎手做選擇 ” 的味道,但實際上,騎手們的境遇和觀念各有不同,很難被他人代表。
現在,把選擇權交給他們自己,相信他們會自己為自己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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