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能否更專業?機構養老如何讓人更放心?”
長期護理保險被稱為繼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大險種之后的“第六險”。自2016年啟動試點以來,長護險制度已連續5年被寫進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并在全國49個城市試點工作穩步推進。然而8年探索,長護險按下加速鍵的同時,仍有不少痛點亟待解決。(4月7日潮新聞)
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約3500萬失能老年人,預測到2050年,這一數字將達到5800萬左右。越來越多的失能人員,特別是失能失智老人需要擺脫“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局。
居家養老與機構養老各有各的難——居家養老能否更專業?機構養老如何讓人更放心?長護險無疑是一個突破點。護理人員到家服務也好,在機構服務也罷,失能人員能夠得到幫助,家屬能放下部分壓力,自己也能得到回報。
然而,長護險想要長遠發展,需解決三個難題。第一,“錢從哪里來”。目前,我國長期護理保險通過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部分試點地區的籌資來自醫保基金劃轉,尚未形成獨立的籌資體系。隨著失能老人的增多,全社會用于照護服務的資源和資金支持必須增加,制度必須完善,才能擴大覆蓋范圍,惠及更多人。
第二個難題是,“人從哪里來”。養老護理員數量不足、素質參差不齊等現象突出。想要解決人才供給問題,最重要的是提高照護服務人員薪酬待遇和社會地位。只有薪酬待遇上去了,社會地位提高了,才有人愿意來干這一行;只有經過規范培訓,才能發揮專業護理水平和能力。
第三,“監管怎么管”。相較于健康的成年人,失能老年人身體條件和認知能力相對不足。老人在養老機構或家中遭遇虐待,往往很難被發現。所以,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有待健全,監管合力需要進一步增強,對養老護理員設立準入和“黑名單”機制。
除此之外,還需平衡專業護理與親情照護的關系。將科技融入服務,將AI融入人文,讓有溫度的照護不斷延伸。“老有頤養”“弱有眾扶”,為他人排憂解難的“第六險”,自身發展也要不斷破局。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統籌:陳若松
編輯: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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