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印發的《2025年住宅小區環境秩序專項執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依法從嚴查處市民群眾反映集中的五大類住宅小區違法行為:影響居民居住安全類違法行為、破壞小區環境秩序類違法行為、違反房屋市場管理類違法行為、物業企業未履職盡責類違法行為和加裝電梯違反文明施工類違法行為。該行動方案還附上了《全市住宅小區重點執法事項投訴點位清單》,共涉及全市500個點位。
其中,針對影響居民居住安全類的違法行為,《行動方案》提出:
(1)依法查處違法搭建行為,對正在搭建的違法建筑堅持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堅決遏制住宅小區新增違建產生;對存量違法建筑,加大整治力度,優先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群眾投訴反映集中的建(構)筑物,維護小區公共利益。
(2)依法查處損壞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行為,嚴格落實在線辦理涉案不動產注(解)記,堅決整治房屋使用安全隱患,保障居民居住安全。
(3)依法查處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行為,重點關注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造為衛生間、廚房間,以及“居改非”等行為,保障房屋正常使用。
(4)依法查處改建、占用物業共用部位,損壞或者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等行為,保障小區公共安全。
(5)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對于電動自行車使用人違規攜帶電池、私拉電線、占用物業共用部分停放充電的,加強宣傳勸導,對于屢勸不改的當事人,嚴格依法予以查處。
此外,針對破壞小區環境秩序類、違反房屋市場管理類、物業企業未履職盡責類、加裝電梯違反文明施工類的違法行為,《行動方案》也提出了相應措施,例如:依法查處生活垃圾不分類、占綠毀綠、破壞房屋外貌、裝修未報備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群租”、違法違規出租、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代理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物業企業未及時勸阻、制止、報告業主在裝飾裝修、物業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施工單位未按要求在施工現場設置施工銘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腳手架桿件、圍擋、防塵網,未采取有效防塵、防噪、遮蔽光照等措施,未及時清運工程垃圾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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