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二、三輪車以其便捷性
成為許多家庭的日常代步工具
隨之而來的安全隱患卻容易被忽視
這起因家長疏忽導致的意外
敲響了兒童安全與車輛管理的警鐘
騎”電驢“帶孩子出行
家長務必引起重視
3月9日,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指令稱:在轄區農貿市場,發生一起一輛三輪車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要求民警出警處理。
執勤民警到達現場后看到,一輛電動三輪車開進了理發店,垂直停在了店門口,一名行人和電車駕駛人被撞到受傷,所幸僅受皮外傷并無大礙。
隨后,執勤民警調取視頻監控:當日,一名小女孩出于好奇自己爬上了停在某商店門口的一輛裝載貨物的電動三輪車,并獨自在三輪車上“把玩起來”。一旁的家長完全沒有顧及到,停車在商店門前的2位電車駕駛人也沒有察覺到“危險即將來臨”。小女孩突然把雙手“搭”在了車把手上,車輛突然起步直沖出去,撞到了站在車頭的路人和坐在一輛電動車上的駕駛人,路邊人看到這一幕不禁大叫起來,此時家長才發覺大事不妙,趕緊追了出去。車在行駛了十幾米后,撞進了店鋪對面的理發店后停了下來。
經了解,肇事三輪車車主為孩子的父親,事發當天父親把車停在自家店面卸貨,未能留意到孩子獨自爬上了三輪車。直到車開出去撞到人和停在路上車輛,才發現孩子正“獨自駕駛三輪車”,和孩子的媽媽趕緊追出去攔停車輛。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孩子的家長還是膽戰心驚。
經綜合調查,認定此次事故是孩子單方過錯造成,承擔全部責任,事故損失由該女孩的父母承擔。
交警提示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須年滿16周歲。請廣大家長牢記這條法規,切實盡到監護責任,管好家中各類車輛,不要讓未達法定年齡的孩子駕駛各類車輛上路。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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