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春風漸暖,豐縣萬畝梨花盛放如雪,美不勝收。近日,豐縣法院果園巡回審判團隊前往大沙河“盛世梨園”,開展一場與春天的法治之約。
解了心結,順了銷路
得益于豐縣水果產量大、品質高,張姐近幾年水果批發生意做的如火如荼。但今年年初,卻遇見了一樁難事。
張姐與某飯店本是生意伙伴關系,其經營的水果店常年向該飯店供應時令水果,并約定年末結款。但在2024年末,該酒店仍有四萬余元的水果貨款尚未結清,張姐多次催要未果,無奈訴至豐縣法院宋樓法庭。
承辦法官郭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認為涉果品買賣糾紛具有典型性,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以巡回審判的方式開展現場調解。
“我和他們飯店做生意都好多年了,本也不想把關系鬧僵,但是俺還欠著幾家果農的錢等著結嘞?!闭{解現場,張姐滔滔不絕訴說著自己委屈。
“咱都認識多少年了,錢我肯定給,只是眼下也遇到了難事……”飯店經理李姐坦誠講述了自己情況。
“大家都是來往多年的生意伙伴,不能因為4萬塊就鬧掰了,被告既然有還款的誠意,不如現場拿出一個還款計劃……”
得知雙方爭議焦點后,承辦法官從法律規定到商業信譽等方面進行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的態度逐漸緩和,李姐當場履行一萬元貨款,剩余的款項也達成分期履行的調解協議。
梨花樹下,張姐和李姐又談起了今年的供貨計劃。
電商帶貨也要法治先行
作為產業振興的有力措施,電商正成為越來越多“新農人”手中的“新農具”。
王某在本地經營黃桃、山楂等水果罐頭生意,也想借著直播帶貨的東風推廣自家農副產品,于是請求被告趙某為自家農產品進行抖音、淘寶、小紅書等多平臺推廣。雙方約定,由被告趙某對王某的產品進行推廣,王某向其支付推廣金及保證金等共計8萬余元。
可一年下來,王某發現自家產品在電商平臺的銷量寥寥無幾,被告在一年之中并未實際進行有效推廣。眼看8萬塊錢打了水漂,焦急的王某要求被告退還上述費用。協商未果后,訴至豐縣法院。
因雙方前期未簽訂書面合同,巡回審判現場,被告屢屢“裝糊涂”不認賬。
從“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到“直播帶貨也要遵規守法,誠信經營,”在承辦法官王倩倩層層追問和釋法析理下,被告承認自己的錯誤,同意將收取的推廣費等費用分期退還。
“現在好多種植戶都請網紅推廣,這個案子太有意義嘞,下次俺家要請人也必須簽合同?!闭{解現場的圍觀群眾感慨道。
產業在變革,司法也要與時俱進。豐縣法院近年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著眼果農、果業“產、儲、銷”全鏈,不斷探索涉農案件“解紛密碼”,為轄區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庭審結束后,干警們現場為群眾普及果品買賣、農資購置、土地承包等與果農生產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供稿:豐縣法院 時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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