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內外、以學生為參與主體的一種攻擊性行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間接欺凌。當前校園欺凌事件頻發,不僅傷害學生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
網友咨詢:
學生遭受校園欺凌,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戴麗萍律師解答:
學生遭受校園欺凌后,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以及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戴麗萍律師補充:
教職工發現學生實施下列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
?。ㄒ唬?、腳踢、掌摑、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體或者恐嚇威脅他人;
?。ǘ┮匀枇R、譏諷、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綽號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嚴;
(三)搶奪、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毀壞他人財物;
?。ㄋ模阂馀懦?、孤立他人,影響他人參加學校活動或者社會交往;
?。ㄎ澹┩ㄟ^網絡或者其他信息傳播方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散布謠言或者錯誤信息詆毀他人、惡意傳播他人隱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戴麗萍律師
浙江孚吉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以來長期擔任多家大中型企業及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辦理了大量的勞動工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務經驗,幫助當事人妥善處理各類糾紛,致力于做一名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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