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公布了首批技能型社會建設專項激勵地區名單,17個縣(市、區)獲得財政專項激勵。
專項激勵
今年初,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出臺了《技能型社會建設專項激勵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開展技能型社會建設專項激勵,旨在進一步鼓勵基層探索,推動制度創新,打造更多技能型社會建設標志性成果。
根據《實施方案》,浙江將充分發揮專項資金“集中財力辦大事”優勢,圍繞構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創富、技能生態三大體系,以“定額+激勵”方式重點遴選支持部分縣(市、區)推進技能型社會建設。
每個地區將獲得總額800萬元的補助(寧波市名額單列,不納入補助范圍),分3年撥付。專項激勵實施期為2025—2026年,每個地區每年補助300萬元;2027年開展績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撥付剩余補助資金200萬元。
激勵資金實施項目化管理。實施期內,專項激勵地區除按相關規定列支有關技能培訓補貼、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項目外,還可將省級專項激勵獎補資金用于行業技能生態圈內的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自主開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行業標準;圍繞產業特色、緊缺工種等開展職業技能師資培訓;圍繞先進制造業、數字經濟、“一老一小”等浙江省重點產業領域,組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需求和培訓愿望的城鄉勞動者開展重點緊缺職業(工種)項目制培訓;技能型鄉村(社區)、技能型企業、“30分鐘職業技能培訓圈”等培訓站點培訓設備購置等。
發展目標
到2026年,納入支持范圍的縣(市、區)要實現以下目標:
- 技能人才規模持續壯大、結構不斷優化,技能人才占從業人員比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分別達到36%、36.5%;
- “30分鐘職業技能培訓圈”全面覆蓋,有條件的地方圍繞產業需求建成(在建)1所技工院校;
- 技能型企業、技能型鄉村等技能型社會基本單元全面鋪開;
- 技能人才平均收入增幅高于社會平均水平;
- 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進一步貫通,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濃厚,全民技能素養大幅提升等。
省人力社保廳將牽頭組織開展中期檢查和期末驗收評估,促進提升項目實施水平和實效。對項目實施推進不力、任務目標不達預期的,督促盡快整改,限期內仍未整改到位的將視情追回或扣減激勵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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