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移民觀察員無憂,科普華人移民的博主。
我們都知道,中國人就算移民出去,拿了外國的國籍,他們的祖國依然是中國。祖國者——祖先之國。人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但無法改變祖先。
哪怕生在他鄉,也改變不了對祖國的摯愛,這就叫做“愛國華僑”。
他們黃色的臉孔是五千年文明的烙印,他們的心懷寬廣,因為要裝下千斤之重的長江、長城、黃山、黃河。他們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他們是祖國的海外“死忠”。會情不自禁地對外人夸贊中國的復興,會將近代史百年的屈辱和當代中國的強盛聯系在一起,高唱著“昏睡百年,國人漸已醒”振聾發聵的BGM,自豪地說:“祖國強大了!”
我相信,很多海外華人,都有過這樣的時刻。我也不止遇到過一位這樣的愛國華人,拉著我的手,訴說著對祖國的自豪與熱愛。
我能感同身受,也敬佩這樣的拳拳赤子之心。
華僑,在中國百年的歷史激蕩中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改革開放后,第一位來中國投資建廠的便是華僑。直到今天,華僑們依然活躍在“全球統戰”第一線,那些有能力又有地位的人,甚至回到中國親身參與建設,為全球6000萬華人樹立了榜樣。
新加坡,華僑聚集之地,華人建立起來的獨立之國。
新加坡華僑是最有“祖國情懷”的一批人。
2025年4月7日,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報道,內政部在今年年初接到了本地富商黃志祥(Robert Ng Chee Siong)和三名子女的申報,稱自己是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政府經評估后,有意把他們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
截至今年3月底,已經有包括黃志祥及其子女在內的七位新加坡公民,申報自己是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成員。
原來,為防止外國勢力通過信息活動或本地代理人干預新加坡的國內政治,2021年新加坡通過了《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
該法令的第79節條文規定,新加坡公民若為外國政治或立法機構的成員,必須申報其參與情況。具體時間要求為:2024年2月1日前已是成員的,必須在2024年3月1日前申報。2024年2月后加入的,必須在加入后一個月內申報。
黃志祥及其三名子女,都曾經是中國政協委員,參加過中國的政治協商會議并有過發言。因此他們也自認屬于“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成員”,按照要求向新加坡進行了申報。
本來,“祖國情懷”是光明正大之道,沒必要遮遮掩掩。
而新加坡也從來沒有禁止公民加入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所以他們的行為屬于合情合法。
只是在2021年這個新法令出來之后,規定必須向新加坡當局申報。如果新加坡當局經過評估之后,認為申報者是“具政治影響力者”,那么將會對其進行監管。
他們必須遵守透明度要求,每年披露他們的政治捐款、與外國關系,以及移民會獲得的利益。他們還可以繼續擔任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的成員。
如果當局認為這些申報者正在、已經或可能代替外國委托人進行某項活動,且有必要維護公共利益,可援引新法令向他們發出指令,要他們終止同外國委托人的安排,包括任何外國組織的會籍。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相信行“光明正大之事”者,沒有什么可以被人抓住把柄者,如果有,那么一定是構陷。
新加坡的做法我覺得也是沒問題的,作為一個主權國家,自己的公民加入外國政治團體,自己當然有知情權和監管權。
大家都相互理解,遵守規則,這才是文明國家之間的交往。
黃志祥及其子女的精神,也需要認可。
他們家族早已經在國外落地生根,歸化入籍,并且富甲一方(曾是新加坡首富)。但“富貴未敢忘憂國”,移民了也要為祖國的建設出一份力。如果全球6000萬華人都有這樣的精神,團結一心,那么祖國何愁不復興?華人何愁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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