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我現在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都沒要到,只留下了一身傷和一身債。”4月2日,鄭州的李萍(化名)向大皖新聞記者反映,其與在業內頗具知名度的企業家丈夫鄒某結婚多年,長期遭受家暴和虐待,后來忍無可忍向法院起訴離婚勝訴,并贏得其中一個孩子的撫養權,但男方拒不執行,至今未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讓她身心遭受雙重打擊。
據李萍介紹,2014年下半年,她經人介紹認識了河南遂平籍男子鄒某,2015年2月,雙方在相處數月后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在鄭州市金水區。婚后,鄒某注冊成立了一家農牧科技公司,是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家。結婚沒多久,她就發現鄒某脾氣暴躁,更讓她沒想到的是,鄒某竟然對她實施家暴,動輒拳腳相加,甚至拿煙頭燙和用皮帶抽打,因為害怕和顧及臉面,她不敢報警和跟家人訴說。但對方的家暴行為并未停止,后期還做出了脫光衣服毆打以及逼迫她喝尿和咽對方口水等虐待行為,有時候孕期也會遭遇毆打,并強行發生性關系,她曾在4個月內兩度流產。說起這些,李萍難掩激動,幾度哭泣。
這是非常嚴重的家暴,當李萍撩起衣袖露出煙頭燙傷的疤痕,當法院判決書上的“毆打”二字與執行現場的空蕩形成刺眼對比,一樁企業家家庭暴力事件撕開了社會治理的暗瘡。從七年隱忍到勝訴后的執行困局,從凈身出戶的保證書到拒不履行的房產流拍,這場裹挾著權力、法律與人性的博弈,暴露出反家暴體系中的系統性潰敗。
施暴者的雙重面具在案件中顯露無遺。鄒某作為擁有300名員工的企業法人,在公開報道中塑造著科技創新領軍者的形象,私底下卻將妻子囚禁在煙頭燙傷與強迫喝尿的煉獄里。這種社會光環與暴力行徑的強烈反差,折射出權力異化的深層危機,經濟優勢地位異化為暴力資本,社會資源轉化為規避制裁的工具。
李萍案中,法院判決早已生效,但面對拒不執行的鄒某,執法機關顯得束手無策,房產流拍無法變現、孩子撫養權難以強制移交、施暴者依然逍遙自在。這種“執行難”現象直接消解了司法權威,也讓《反家庭暴力法》中設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等制度設計形同虛設。當法律不能為受害者筑起最后一道防線時,所謂的"法律武器"就變成了鈍刀,既不能震懾施暴者,也無法保護受害人。
家暴問題的特殊性在于其涉及情感、經濟、子女等多重糾葛。李萍為了兩個孩子忍受七年非人虐待,這種“母愛困境”是許多家暴受害者的真實寫照。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又往往成為施暴者繼續控制受害人的工具。鄒某在離婚后不僅拒不交出孩子撫養權,還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后離婚暴力”,目的是通過控制孩子來持續折磨已逃離的妻子。現有法律對這種復雜的控制關系缺乏有效干預手段。
在李萍案中,我們看到婦聯、法院、公安機關等多個部門都已介入,但效果有限。未來的反家暴工作需要:建立家暴案件“一站式”處理中心,整合公安取證、醫療驗傷、心理疏導、法律救濟等服務;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制度,對拒不執行家暴案件判決的施暴者實施聯合懲戒;設立家暴庇護所與專項救助基金,解決受害人的臨時安置與經濟困難;推廣“家庭暴力危險評估”機制,對高風險案件重點監控。只有形成全社會反家暴的合力,才能讓法律不再停留在紙面上。
李萍說:“我不想再沉默了。”這句話應該成為全社會反家暴的宣言。當一位女性需要拿出被煙頭燙傷的傷痕作為證據時,當法院判決后仍要擔心施暴者報復時,當孩子成為要挾工具時,我們的社會保護網顯然還存在巨大漏洞。
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反家暴不能僅靠受害者個人勇氣,更需要制度的有力支撐。只有當每個“李萍”都能確信,法律不會辜負她們的勇氣,社會不會漠視她們的苦難,我們才能真正說:家暴不是靠忍能解決的,而是靠一個正義且有效的制度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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