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布執行懸賞公告(2024)遼0291執4631號。
法院執行的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吳剛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現申請執行人向本院提出懸賞申請。
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一、凡是對被執行人吳剛,男,1974年11月11日生,漢族,住遼寧省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金馬路192號7樓3號,公民身份號碼:51012119741111****)財產信息提供線索的,按以下方式給予獎勵:
凡提供被執行人吳剛財產線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經法院查實并實際執行到位,按執行到位金額10%作為獎勵。
二、懸賞期限:三個月,自懸賞公告發布之日起算。
三、本院對線索提供人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打擊報復。
四、聯系電話:19104111009(劉法官)。
五、聯系時間: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張錫明 記者范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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