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國民政府推行金元券政策,為推動這一政策實施,明令禁止黃金、白銀和外幣的流通、買賣與持有。民眾若持有黃金、白銀或外幣,必須在9月底前全部兌換成金元券,否則一旦被發現,資產就會被沒收。在國民黨統治區,民眾無奈之下紛紛兌換,此次共兌換約1.6億美元,按當時匯率,這些美元折算成黃金,重量頗為可觀。
為將這些黃金秘密運往臺灣,國民黨做了周密安排。畢竟一旦消息走漏,定會引發民眾強烈不滿。這項任務由蔣經國、宋子文,以及時任中央銀行總裁的俞鴻鈞負責執行。就連當時的民國總統李宗仁,都被蒙在鼓里。為避開內部監管,運輸選擇了由外國人管理的海關總署。運輸船只選定為海星號,因其載貨量大,便于掩人耳目。
1948年11月3 日晚,經過挑選的搬運工趁著夜色,將774個木箱子搬上海星號,同時有一艘軍艦護航。12月3日,海星號抵達臺灣省基隆港,隨后黃金被裝上火車,運往臺北。一到臺北,便由憲兵卡車運至臺灣銀行的地下金庫。在這一過程中,臺北鐵路局、臺灣銀行,以及參與運輸的海星號、美朋號相關人員,都收受了好處。此次運輸黃金共計2004459兩。
第二批黃金于1949年1月起運,先被運至廈門鼓浪嶼,隨后輾轉抵達臺灣省,運輸量約50萬兩。
第三批在1949年5月,由湯恩伯負責運送,數量為19.2萬兩。
第四批于1949年10月,將廈門剩余的12.4萬兩黃金一并運往臺灣省。
此外,1945年2月,從南京還曾空運55萬兩黃金至臺灣省,還有從美國運至臺灣省的黃金。綜合計算,國民黨運往臺灣省的黃金超過400萬兩。
李宗仁對黃金外運表示反對。1949年2月17日,李宗仁要求中央銀行停止運輸黃金。3月22日,他試圖通過立法手段,要求將已運至臺灣的黃金運回。但黃金既已運走,運回幾乎不可能。這些運至臺灣的黃金,成為發行后來新臺幣的基礎。
1949年初至6月,臺灣銀行共撥付80萬兩黃金,約合4000萬美元,作為發行新臺幣的準備金。蔣經國曾表示,若沒有這批黃金,臺灣早期的財政和經濟形勢將不堪設想。1948年至1951年,臺灣經歷了嚴重通貨膨脹,物價飆升 1332%,而1951年通貨膨脹的結束,這批黃金發揮了重要作用。
除黃金外,大量珍貴文物也被運往臺灣。被運送的主要是國立故宮博物院、國立中央博物院、中央研究院典藏的重要文物。
第一批文物由海軍總司令派中鼎輪號承運,1948年12月21日在南京下關裝船,22日啟航。此次運輸包含故宮博物院320箱、3409件文物,其中古物295箱、圖書18箱、文獻7箱;中央博物院212件;中央圖書館60箱,多為明以前的課本、教本、手抄本及其他圖書,外加外交檔案,共計772件。
第二批于1949年1月3日運輸,共計3502箱。
第三批在1949年1月9日,運送了1200箱。盡管運臺文物總量僅占當時故宮文物總量的四分之一,但均為精品,其中包括全世界保存最完整的《四庫全書》、肉形石、翠玉白菜、西周毛公鼎、蘇軾的《寒食帖》、北宋定窯白瓷嬰兒枕、汝窯青瓷蓮花式溫碗、王羲之的真跡《快雪時晴帖》等稀世珍寶。黃金與文物運抵臺灣后,國民黨下一步便開始安排人員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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