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聊聊 “晚清四大奇案” 中的楊月樓和韋阿寶案。這案子可不簡單,牽扯到戲子與富家女的婚姻、廣東和上海的地域矛盾、媒體輿論的導向,甚至最高權力對社會事件的干預。
楊月樓,安徽懷寧人,小時候就跟著父親街頭賣藝,日子過得緊巴巴。長大些,一次演出時,他被京劇名角張二奎看中。楊月樓嗓音洪亮、長相威武,張二奎惜才,收他為徒。這對楊月樓來說,是改變命運的好機會,他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每日刻苦鉆研京劇技藝。十幾年過去,楊月樓技藝精湛,在北京聲名大噪,只要是他出演的劇目,票瞬間售罄,人稱 “天官” 。
1872 年,29 歲的楊月樓受上海金桂戲院老板邀請,南下演出。在北京是名角,到上海依舊受歡迎。他的嗓音和身段征服了上海觀眾,有文化的觀眾還在《申報》上寫詩夸贊:“金桂何如丹桂優,佳人個個懶勾留。一般京調非偏愛,只為貪看楊月樓。” 觀眾里,有個 17 歲的少女韋阿寶,廣東香山人,父親是富商,常年奔波于廣東、香港、澳門、上海,她和母親、乳母留在上海。因家境優渥,母女常去戲院消遣。楊月樓在上海登臺,她們連看三天。沒想到,韋阿寶自此春心萌動,日思夜想楊月樓,還寫了熱情的情書,表明愛慕,想嫁給他。楊月樓收到信,或許不敢相信,或許見多識廣,沒當回事。
韋阿寶等不到回信,以為自己魅力不夠,心灰意冷,臥床不起。母親得知后,其實她對楊月樓也有好感,便把楊月樓叫到家里,直接說:“阿寶因為你這樣了,要不你們結婚?” 楊月樓震驚,本能拒絕。韋母不放棄,稱女兒快不行了,救人要緊,丈夫雖不在,自己能做主,讓楊月樓請媒人,其他她來操辦。為簡化流程,韋母還搬出廣東 “搶婚” 習俗,讓楊月樓請媒下聘后直接來搶親。楊月樓心動了,韋家家業豐厚,韋阿寶是獨女,若結婚,嬌妻和家業都可能到手。1873 年秋,楊月樓以搶婚方式娶了韋阿寶,可他們沒想到,這場看似 “女圖色男圖財” 的婚姻,幾乎毀了所有人。
晚清,身份制度嚴格。清朝法律規定,“士、農、工、商” 是良民,“奴、仆、娼、優” 是賤民,良賤不許通婚,違者杖八十,再視情況加減刑罰。楊月樓是京劇演員,屬 “優”,為賤民;韋阿寶是商人之女,是良民。他們不可能不知道這條法律,或許因清朝衰落法律威嚴不再,又或許被財色沖昏頭腦,選擇無視。但韋家在乎,韋阿寶叔叔不滿,聯合族人向上海縣告發楊月樓誘拐良家女子、卷盜財物,要求嚴懲。上海縣令葉廷眷是廣東香山人,與韋氏族人同鄉。面對訴狀,為維護鄉黨情誼和轄區秩序,他按律逮捕楊月樓和韋阿寶。
到了縣衙,葉廷眷認定楊月樓是主謀,打了他一百五十大板。韋阿寶心疼,大罵葉廷眷昏官,還想撕扯他。葉廷眷為立威,稱捕房搜到疑似春藥,穩婆檢驗韋阿寶非處女,楊月樓誘拐鐵證如山,又命衙役打了韋阿寶二百嘴巴。初審結束后一個月,韋阿寶父親回上海,表態不知女兒婚事,若知道絕不允許她嫁戲子。葉廷眷讓韋父證明 “韋阿寶無主婚配楊月樓”,韋父覺得女兒丟臉,不想管,任憑縣衙處置。最終,葉廷眷判決楊月樓流放黑龍江,韋阿寶由官府另配,乳母掌嘴二百、號枷示眾十日,而韋母早已羞憤而死。
上海縣衙內案子初審結束,外面卻鬧得沸沸揚揚,爭論主要有三個層面。
利益之爭上,社會主流認為良賤不可通婚,楊月樓和韋阿寶違法違倫理,葉廷眷判決沒錯。良賤不通婚,起初不是歧視賤民,而是從事 “賤業” 者沒固定生產資料,經濟不穩定,常想通過婚姻進入良民階層獲取財富,良民怕自家受影響,覺得強強聯合才保險。但上海情況不同,開埠三十年,成了東亞大城,很多淘金者本是賤民,清朝法律成了他們改變命運的阻礙,他們為利益,激烈反對葉廷眷判決,要求廢除 “良賤不通婚” 規定。
地域之爭也因這案子而起。《申報》對案件長篇報道,發現縣衙審訊楊月樓時動用重刑,遠超法律規定。《申報》質疑這是依法斷案還是廣東鄉黨泄憤,韋氏族人和廣東鄉黨直言 “楊月樓污我粵人,不嚴懲,不能泄憤”,《申報》針鋒相對回應。鴉片戰爭前廣州是唯一通商口岸,戰后上海等口岸開放,廣州失去壟斷,廣東和上海成競爭對手,《申報》評論將案件上升到地域矛盾層面。
中外之爭也在這案子里有所體現。外國對上海縣衙判決不滿,認為清朝官員濫用權力、不依法辦事。這對不滿判決的人是支持,卻激起支持判決者的自尊心,覺得大清事務外國無權干涉,外國態度激化了社會矛盾。
案子越鬧越大,傳到慈禧太后耳中。1874 年同治皇帝生日,慈禧召京劇班子進宮唱戲,故意問李蓮英 “楊月樓怎么沒來”,李蓮英講述案件后,慈禧表態:“流放?可惜了楊月樓本事,不就是良賤通婚,斷離就行,何必用重刑,說拐盜,判官糊涂,楊月樓缺錢嗎?別用刑了,讓他繼續唱戲。” 慈禧幾句話,既承認法律嚴肅性,又照顧輿論,維護了清朝尊嚴,還解決了問題。有了慈禧的話,楊月樓和韋阿寶性命無憂,上海縣衙判決作廢。次年,慈禧 “四十大壽” 大赦天下,楊月樓獲赦,回北京以 “楊猴子” 藝名重操舊業,成為 “同光十三絕” 之一,韋阿寶則下落不明,也有說法稱她被官府許配給七十老翁,凄慘度日。
楊月樓和韋阿寶案讓清朝官員后怕。事后總結,認為韋阿寶愛上楊月樓是因良家婦女能去娛樂場所,楊月樓吸引她是因唱淫詞艷曲。于是,清朝政府出臺兩項規定:禁止演唱淫詞艷曲,宣揚正能量;禁止良家婦女聽戲,要守節守禮。這反映出清朝治國理念,遇到社會事件,不是從根本解決問題推動社會進步,而是靠權謀緩和矛盾,臨時出規定壓制。《申報》對此評論:“昨聞西人言,西國在上之人,惟恐世人無取樂之事,而中國在上之人,則惟恐世人有過樂之端。現聞華宮禁止演戲,西人皆不以為然,若欲禁止演戲,必使已唱戲之伶人有所改業。賴此生活者不下萬人,一旦絕其生活,使弱者為餓殍,強者為盜賊矣。” 百年之后再看,這話仍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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