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老部下,頭幾年從國企退休了。在辦理退休手續,人社部門在計算他工齡時,與他參軍的年份有出入(他是1976年底到部隊的,卻算成1977年1月入伍),造成了他參加工作的時間少了一個月。雖然只是少了一個月的工作時間,對領取退休金影響不大,但他心里總感覺有一些“膈應”。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當過兵的人都知道,當年部隊每年只有冬季或者春季招一次兵。每年征招新兵的入伍時間都習慣稱“XX年兵”,無論你是頭年冬季征的兵,還是當年春季招的兵,都稱當年兵。
比如,征招1970年的新兵,武裝部都是從1969年12月左右開始征兵,新兵大部分也都是12月底來到部隊。但部隊習慣上稱這一年的新兵是“七〇年”兵(戰友之間都會說自己是“小六九”,“大七〇”)。再比如,征招1976年新兵,武裝部是從1976年3月開始征兵的,新兵到部隊是3月底,這一年的新兵就是“七六年”兵。但到了當年的12月,武裝部征招1977年兵又開始了。1977年的新兵很多都是1976底到部隊的,但部隊統一稱這一批兵是“七七年”兵(戰友之間都會說自己是“小七六”,“大七七”)。
雖然三次征兵的時間不一樣,新兵到部隊的時間也相差幾個月,但部隊就是按照慣例分別稱他們是“七〇年”、“七六年”、“七七年”兵。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部隊的兵齡管理,比較容易分清一個人的確切兵齡,不會把不同年份入伍的兵混淆起來,也便于今后的退役和提拔。
由于這種習慣的稱呼“哪一年兵” ,當年在部隊普遍應用,大家都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了。那時候誰都不會計較自己是年前來部隊的,還是年后來部隊的,大家都按照部隊的統一叫法是哪年哪年兵。很多部隊的老兵退伍時,連隊文書都非常自然地在老兵退伍證的入伍時間上填寫某年1月1日入伍或4月1日入伍。盡管這種填寫方式不完全準確,老兵們也不會太較真兒,畢竟那個年代人們覺得這種填寫方式,對自己今后的人生不會產生什么影響。
誰知幾十年后,退休時人社部門計算工齡時,這種填寫參軍時間方式的“弊端”就顯現出來了,可能會對領取退休金產生一點點影響。
在我的印象中,六七十年代每年征兵的時間似乎都不太一樣,《退伍證》或《轉業證》上填寫的入伍時間也不一樣——
1968年4月;
1969年4月;
1970年1月;
1972年未征兵;
1973年1月;
1974年4月;
1975年1月;
1976年4月”;
1977年1月;
1978年4月;
1979年1月;
198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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