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網友向媒體報料自己網購時遭遇店家大玩文字游戲的經歷。比如,襪子套裝“買3送3”,實則只發3雙;下單150張×6包的抽紙,實則到手100抽×3包,店家的回復是,每1抽紙可以分為3張,算下來剛好900張紙;還有在宣傳圖醒目位置寫著“6個月質保”,實際上卻在底部用一行很小的文字寫著“以3個月質保為準”。
這類行為其實早已被法律禁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指出,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第10條也明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像新聞中提到的,抽紙的計量單位用“張”誤導消費者認為是“抽”,垃圾袋用“g(克)”誤導消費者認為是“個”,以及將實際售后規則刻意做了最小化處理,都屬于商家利用思維慣性進行的誤導宣傳,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的損害。
而這種低級套路屢屢得逞的原因在于,商家拿捏了消費者怕麻煩的心理和維權回報與耗費精力不匹配這兩個關鍵因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指出,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予3倍價款賠償,不足500元的則以500元計算。抽紙、襪子、垃圾袋,這些商品單價低,消費者即便與商家死磕,所獲賠償金額恐怕也不會超過500元。而與之相比,消費者要付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找商家理論、向各種渠道投訴、調解、訴訟……好不劃算。權衡利弊后,多數消費者或許都會選擇吃下這個暗虧,最多要求退貨退款也就到此為止了。
在商家這頭,就算碰上一個不怕麻煩的消費者維權到底,賠500塊也能把這事了了。而在低價走量的邏輯下,被“薅羊毛”的消費者仍是絕大多數,商家依然穩賺不賠,當違法成本足夠低,商家便會有恃無恐,視消費者權益為無物。
面對不良商家設下的重重陷阱,防不勝防的消費者失去的不僅是幾十塊錢,更是對電商市場的信任。在商業交往中,信任的建立離不開透明、誠信、可靠的行為,商家和消費者都不例外。信任的建立需要時間,有了一次愉快的購買經歷才有可能成為回頭客,玩文字游戲的商家顯然是不指望做回頭客的生意了。或許也是出于這種原因,才在高復購率的生活用品上做手腳。而信任的坍塌有時卻只在一瞬間,前段時間也出了一則商家玩文字游戲的新聞,“壹號土豬肉”實則是注冊商標為“壹號土”的豬肉,不少消費者質問“還有什么是真的”,表示對品牌商標的失望。同理,消費者被文字游戲坑多了,對電商平臺乃至電商這種消費形式的信任度都會下降,損害的是整個市場和行業的運行生態。
對此,法律上有必要細化對商家文字游戲的判定標準,并提高違法成本,將處罰由賠償單個消費者增加到按照營業額罰款或停業整頓。電商平臺也該對技術審核結果進行人工復核,并搭建高效的投訴通道,以第三方監督挽回消費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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