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早高峰期間,南京交警八大隊民警在雨花臺區執勤時,發現一名駕駛員趙某在右轉通過路口時雙手脫離方向盤操作手機。經查,趙某開啟了車輛的輔助駕駛功能,并以此為由“解放雙手”發送語音消息。交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輔助駕駛不等于自動駕駛”,駕駛時需全程保持對車輛的控制。由于趙某系初犯,警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其處以警告處理,未進行扣分或罰款。
南京交警強調,即便使用輔助駕駛功能,駕駛員仍需承擔觀察路況、隨時接管車輛的責任。若因分心駕駛(如操作手機)引發事故,駕駛人將面臨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
輔助駕駛≠無人駕駛
?目前的智能駕駛系統主要是輔助駕駛,而不是完全的自動駕駛?。
自 2022 年3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 GB/T 40429-2021《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中,也將駕駛自動化分為五級,盡管名稱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一致:0-2級均為駕駛輔助階段,即“人機共駕”模式,駕駛員仍為駕駛主體,系統僅起到輔助作用。
當前車企所能實現的“智駕”還達不到無人駕駛安全級別,距離L5級的“完全自動”尚有較大差距。
當前,上市的汽車所謂擁有自動駕駛技術最高的僅為L2級。L2級僅能實現組合式駕駛輔助,仍需駕駛員全程保持專注;即便達到L3級也只是“有條件自動駕駛”(在限制條件下執行部分功能決策的自動駕駛模式),依然要求駕駛員隨時準備接管駕駛任務,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安全控制車輛。
這意味著,駕駛員仍然是行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輔助駕駛可以使用,但駕駛員不能放棄對方向盤的接管。
近日,理想汽車創始人李想在社交媒體發文,呼吁別讓自動駕駛變成文字游戲。其表示:呼吁媒體和行業機構統一自動駕駛的中文名詞的標準,L2和L3什么的用戶聽不懂,都是專業話術。建議統一名稱:L2=輔助駕駛,L3=自動輔助駕駛,L4=自動駕駛,L5=無人駕駛。
開啟智駕模式 就能呼呼大睡?
4月2日,一段視頻在網上流出:一輛汽車在公路上行駛,但是司機已雙手離開方向盤,呼呼大睡。此視頻一經傳播,迅速攀升至熱搜榜首,引發網友對智能駕駛相關話題的討論。
早在今年2月份,也有網友發布一條使用智能駕駛的視頻,畫面顯示,一位理想車主將礦泉水瓶放在方向盤上,試圖欺騙車輛的檢測功能,并躺在駕駛位上睡覺。視頻拍攝者坐在車輛后排,另外還有一位后排乘客正在睡覺。
2月11日,理想汽車的客服人員回應,理想部分車型配備智能檢測系統,長時間開啟智能駕駛且未恢復方向盤的控制,車輛會點亮危險提示燈進行聲音提示,若仍長時間未恢復控制,車輛會緩慢減速至剎停。“車上有注意力檢測的東西,開啟智駕后司機即便手扶了方向盤,但沒有目視前方的話也是會有提示的。”另外,該客服人員表示,用礦泉水瓶去替代方向盤并不可取,“車輛是可以檢測得到的。”上述工作人員解釋,目前理想采用的智駕系統屬于L2級別,仍需要駕駛員接管車輛。
小米SU7高速碰撞爆燃致3人死亡,調查仍在進行
在3月29日,另一起涉及智能駕駛技術的事故引發公眾擔憂。3月29日晚,一輛小米SU7在安徽銅陵德上高速發生碰撞后爆燃,造成車內3人死亡。事故現場圖片顯示,車輛撞擊護欄后車頭損毀嚴重,電池起火,車上三明乘客無一生還。
據初步披露,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高速NOA(自動輔助導航駕駛)模式,車速由116公里/小時降至97公里/小時,但未明確說明自動緊急制動(AEB)是否生效或車門解鎖機制是否存在故障。銅陵市公安局表示,專案組已介入調查,具體細節需待官方通報。截至發稿,這件事已經過去了一周,但是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查結果。
技術依賴與安全責任的平衡難題
三起事件暴露出智能駕駛技術普及中的矛盾:一方面,部分駕駛員過度依賴輔助功能,忽視安全責任;另一方面,車輛系統的可靠性仍需驗證。南京交警提醒,輔助駕駛僅是“助手”,駕駛員不可放松警惕。而小米事故中,公眾質疑焦點包括:AEB系統為何未有效減速、碰撞后車門為何無法打開等,這些問題亟待調查厘清,記者也將持續關注。
網友觀點:處罰力度太輕了
多數網友認為,目前輔助駕駛技術還不成熟,小米SU7剛剛出事了,為什么還要如此相信自動駕駛?而且智駕目前只停留在輔助駕駛階段,盲目相信相當于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了車機,對自己對行人都不負責任,還是要遵守交通法規。疲勞駕駛、開車玩手機都不符合交通法規,更別說開著輔助駕駛睡覺了或者開著輔助駕駛就心安理得的玩手機,就應該有更重的處罰。
專家呼吁:規范技術使用,強化安全標準
交通安全專家指出,車企需明確輔助駕駛的功能邊界,并通過技術手段(如方向盤脫手監測)限制濫用;同時,應加強事故后的應急機制設計,例如電池防火和車門自動解鎖功能。此外,法律層面需進一步細化對分心駕駛和智能系統責任的界定,以應對技術快速發展帶來的挑戰。
4月7日晚,記者致電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咨詢關于本地是否存在智駕分心的處罰及案例,工作人員稱:由于智駕功能開發時間短,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還不是特別完善,她只能幫忙記錄落實,“稍后會讓相關工作人員給予回應”。接著,記者又致電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歷下交警大隊,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截至發稿,記者都沒有收到濟南交警支隊的回復。
隨著智能汽車普及,安全駕駛的核心理念仍需堅守。技術賦能不應成為疏忽的借口,而應是安全的保障。公眾期待相關部門和企業以透明調查和嚴格規范回應關切,共同推動智能出行健康發展。 那么這次南京交警做出的警告處罰,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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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張雨鑫綜合自澎湃新聞、南方都市報、南京交警微信公眾號、科普中國、大眾網、北京商報、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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