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7日訊(記者 李潔)土地作為農業生產、生活的重要基礎和經濟發展的關鍵要素之一,其相關改革一直備受矚目。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規劃(2024-2035年)》。在“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這一部分內容提到,“加強農村宅基地規范管理,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多位分析師表示,這一規劃的出臺,是在我國土地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的大背景下展開的,本次進一步明確方向、深化舉措,對農業發展、農民增收以及房地產領域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中指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告訴記者,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2015年起,國家在33個試點縣(市、區)首先開展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試點,當前已在全國范圍內展開試點,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進一步盤活了空閑、廢棄和低效利用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提高了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事實上,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土地制度相關改革在持續穩步推進。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指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2014年出臺《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隨后配套政策和制度不斷完善,試點工作也穩步推進。
隨后于2020年《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發布,土地制度改革著力聚焦促進要素自主流動,提升要素配置效率等方面。2024年7月21日,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發布,其中提到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
“預計未來更多地區將深入推進盤活利用農戶合法擁有住房相關措施,這不僅有利于提升農村土地利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農民收入,激發鄉村發展活力。”陳文靜表示。
研究人員指出,多項重要政策文件都將土地要素改革放在重要位置,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拓展了巨大空間。若能突破土地要素市場化改革的瓶頸,將會在未來持續釋放巨大的內需潛力。
綜合來看,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中,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以及高效利用、盤活是重要方向。
分析師認為,宅基地盤活利用以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能提升農村土地利用效率,過去閑置的宅基地和低效利用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被激活,釋放出更多發展潛能。
“宅基地盤活將有效拉動內需、促進消費和投資,其積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一家研究機構在研報中表示,農民擁有的宅基地如果能夠在改革路徑下得以有效盤活,宅基地作為土地要素以及在其之上建造的房屋,將具備成為資產、具有價值的可能性。因此擁有宅基地的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通過盤活之后就會增加,也將帶來消費能力的增長。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多地已經落地相關舉措。
陳文靜告訴記者,長沙已經出臺政策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采取多種方式集中整合本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資源,并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發展鄉村旅游、文化體驗、康養服務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
通過盤活存量所喚醒的活力,已有實際案例。
據央視新聞報道,2023年郴州北湖區啟動“喚醒老屋”行動,探索農村宅基地改革,在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基礎上,嘗試通過流轉租賃的方式,對閑置的老宅子進行盤活利用。其區域內的塔水村宅基地在經過盤活后,2024年集體收入突破300萬元,比宅基地改革前增長五倍。
城鎮化助推方面,有地方通過宅基地退出獎勵,加速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2024年6月20日,安徽滁州鳳陽縣發布15條穩樓市新政,其中提出,農民自愿放棄宅基地安置并進城購房,在原宅基地歸還村集體用于復耕復墾并拆除建(構)筑物后,一次性給予5萬元購房獎勵。
“除有助于拉動內需,促進消費和投資,宅基地盤活還有助于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促進農業的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對于農村現代化發展也具有重要價值。”一位房地產行業分析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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