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愛抬杠,非說只有軍官的退役安置才能叫轉業,士官就算是政府給安置工作,也不能叫轉業,還說士官只能叫復員。我聽著這種說法就難受。
其實,他們可能還不知道,自主擇業也屬于轉業范疇呢。實際上,轉業是軍官退役方式中的一種,現在軍官的退役方式有四種,分別是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和復員。
對于士官,滿足一定條件時,政府會為其安置工作。相關表述確實是“由政府安排工作”,沒明確提及“轉業”這個詞。但按照我們日常的理解,由地方黨委政府安置工作,通常就認為這是轉業,也就是從軍人職業轉到地方的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或者企業。
要知道,并非只有士官能安置到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軍官同樣可以。要是非抬杠說軍官安置到國有企業不叫轉業,這就沒必要了,更沒必要因此看不上士官的身份。
當然,因為一些實際情況,我們也能理解這種觀念的存在。在部隊里,軍官是干部身份,轉到地方后,大部分軍官能獲得公務員身份,比例接近90%,也有部分軍官選擇到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這種情況下就不具備公務員身份了,比如在國有企業,一般就稱員工。
而士官呢,通常當兵滿12年,政府會安置工作,大多安置到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簡單理解,工勤崗位類似以前的工人崗位,和國有企業的崗位性質差不多。不過,士官是可以慢慢轉崗的,能轉成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崗和管理崗,甚至有些士官通過轉崗,還能轉到公務員崗位。畢竟公務員也會從事業單位中選拔,事業單位人員不可能一直在事業單位,他們可以先轉到事業單位副科級崗位,再轉成行政單位副科級干部,這是有這樣的晉升流程的。
別總揪著只有軍官才叫轉業,士官就不叫轉業這種說法不放了。即便不把士官政府安置工作稱作轉業,也不能叫復員或者退伍呀。而且現在大家都知道,士官也能退休,也可以逐月領取退役金了。
從軍人退役安置的發展來看,士官退役安置的待遇上限在不斷提高。以前沒有逐月領取退役金這一政策,自主擇業也只有軍官能享受,士官沒有。但現在逐月領取退役金,軍官和士官都可以。我覺得逐月領取退役金對士官來說更有利。實際上,很多軍官反而不一定會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
大家都是當兵的戰友,雖然身份和待遇問題確實會比較在意,但我就是想不明白,士官退役由地方政府安置工作,不叫轉業那叫什么呢?為啥非得說叫復員呢?像我自己是正營職選擇復員,那才是和部隊完全斷絕關系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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