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間筆者接受了棋協組織的裁判員培訓,在認真聽完老前輩對于圍棋規則的講解后,再聯想到自己對體育賽事規則的理解,結合近期圍棋界驚天動地的大事件,有感而發寫下此文,一方面也是給即將到來的北海新譯杯做個預熱。
2025年1月的第29屆LG杯決賽,柯潔因兩次“提子未放盒蓋”被判負,成為圍棋史上首位因非競技性違規輸掉世界大賽的頂尖棋手。這一裁決的依據是韓國棋院在賽事中途新增的規則,值得指出的是這條規則在新增時未提前與中方充分協商。在第二局棋被判負后,中國圍棋協會雖以“規則就是規則”回應,卻未對規則變更的程序合法性提出實質性抗議,暴露了其對韓國棋院霸權的妥協與被動。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韓國裁判孫根氣在LG杯爭議后,不到一個半月的時間里又在韓國聯賽中因漏判違規完成“選擇性執法”。這種“嚴于律人、寬于待己”的規則執行邏輯,不僅損害了競技公平,更折射出韓國圍棋在國際賽事中的文化霸權——韓國棋院的高壓管理,通過規則制定權主導勝負,而弱勢方則被迫承受不公。
(孫根氣的漏判 這是教科書般的犯規——雙手并用)
中國圍棋協會在北海新繹杯的補充規則中,以“同手操盤”“離席限制”等條款彰顯對細節的嚴控。這些規定看似是對LG杯規則爭議的回應,實則也可能會陷入另一種極端:將規則的神圣性凌駕于棋手的主體性之上。嚴苛罰則還可能會進一步加劇選手的心理負擔,甚至催生“為避罰而失智”的畸形博弈。
筆者看來,在目前的形勢下,規則的剛性執行已經被包裝為“維護公平”的強硬盾牌,卻忽視了圍棋作為智力運動的本質——其魅力本在于棋手對不確定性的創造性應對。如果將棋盤之外的細節無限放大,圍棋恐淪為公式化的流程競賽,卻背離了“手談”的哲學內核。
看看普及性做的更好的競技體育項目,這里拿世界第一運動足球舉例。國際足聯近年來的實踐表明,規則已從“不可動搖的教條”轉向“服務賽事的工具”。參考國際足聯于2017年聯合會杯首次引入VAR后,VAR的應用范圍擴展至世俱杯等賽事,2024年規則進一步明確VAR介入標準,減少誤判爭議。這才是好的規則,助力足球進一步成為“世界運動”而非“規則游戲”。
在競技體育中,規則是賽事生命力的保障。北海新繹杯的規則爭議,本質上是一場關于傳統與現代、柔性與剛性、文化解釋與制度理性的取舍與平衡。當棋手們于4月10日踏上北海的賽場,他們爭奪的不僅僅是世界冠軍的頭銜,更是在規則框架下對圍棋本質的重新詮釋。北海新繹杯的啟幕,不應成為新一輪規則霸權的前哨戰,而應成為圍棋界回歸本質的契機——唯有在尊重傳統、包容差異、平衡人性與剛性的規則,在諸多基礎上重新定義規則,讓圍棋真正回歸本質。
北海新譯杯,見證規則的新生,也見證圍棋本質的重新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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