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7日訊(記者 閆軍)圍繞著IPO報價不規范不審慎,監管又出新罰單。
4月7日,中基協官網發布了兩份自律舉措決定書,分別對中海基金、盈峰資本采取限制網下打新6個月,并要求參加合規教育的自律舉措決定書。
1家公募和1家私募被處罰的原因大同小異,均指向了參與IPO打新時未能審慎報價、定價依據不充分等行為。
中基協給出處罰通知,2家機構被采取列入網下投資者限制名單6個月,并要求參加合規教育的自律舉措。此外,公司需要在接到決定書后,一個月內,安排相關負責人完成合規教育課程,并需要提交《關于規范參與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合規承諾書》。
監管落實執法“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去年以來公私募罰單顯著增多,從監管數據來看,僅2024年私募罰單多達近300張,而公募管理人及高管被處罰多達50份,以公募來看,內部制度不完善,內控不合規是重災區,信披義務履行不到位同樣多發。
限制網下打新6個月,2家機構因打新領罰單
中基協罰單顯示,中海基金、盈峰資本均存在未審慎報價、定價依據不充分等問題。
以中海基金為例,主要存在以下六種情形:
一是未審慎報價。對新股研究報告審核不到位,只對新股研究報告進行形式審查,未對實質內容進行審核,未發現“富特科技”項目研究報告估值區間存在計算錯誤的情況。
二是定價依據不充分。新股定價僅簡單采用估值區間的中值確定最終報價,沒有邏輯推導過程,無法支持最終報價結果。
三是未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確定最終每股報價區間和具體報價,投資決策只對估值中樞進行口頭討論,未見新股定價討論過程及各方意見留痕的記錄,投資決策機制執行不到位。
四是新股網下詢價業務首發證券研究機制、研究報告撰寫和審批機制不完善,新股網下業務制度只有原則性規定,未見具體細則。
五是新股網下詢價業務風險管理制度不完善,新股網下詢價業務規則缺少風險管理制度。
六是新股網下詢價業務風險控制執行不到位,未將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納入整體合規風控體系,未在風控系統中設置資產規模核查、關聯關系核查、新股定價估值模型和計算相關功能模塊,主要依靠人工線下完成相關工作。其中,在“富特科技”項目中,未能對新股業務環節出現的風險進行監測、分析和識別,未采取有效風險控制措施。
盈峰資本被處罰的原因則在于個別研究報告存在事實性錯誤,數據引用錯誤,導致項目最終報價出現嚴重偏差,同時也暴露了定價依據推導過程不嚴謹、流程不規范、風險管理不完善等問題。
在開出罰單后,監管強調,在后續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中,兩家公司應嚴格執行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相關要求,切實完善內部控制,加強合規管理,落實重要操作環節復核機制確保業務開展合法合規。
自浙江國祥“二次上市”高溢價引發爭議以來,機構在新股IPO中報價問題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去年以來,包括前海人壽、嘉實資本、天安人壽、上海衍復等多家機構曾因打新問題被交易所、協會進行過處罰。
在監管看來,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行業機構加強估值定價等核心能力建設也是其中重要的舉措之一,這就要求機構在參與IPO打新時保持審慎的態度,加強對新規的研究,完善定價依據、加強報價決策的合規性等,從流程、制度上保證專業客觀報價。
監管密集出手,去年以來對公募開出50份罰單
隨著2024年年報披露,去年以來至今,包括證監會系統、稅務局、工信部等監管機構對公募行業開出罰單多達50份。
首先,內控管理不完善是重災區。內控管理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及時、未履行其他職責等原因被罰的公募多達17家。因內部制度不完善被罰的公募既有華夏、鵬華、富國等頭部公司,也有浙商、融通、富榮等中小基金公司。監管的處罰也多以“責令改正”為主。
其次,也有不少基金公司因投資不審慎被罰,該類處罰多集中在中小基金公司,比如弘毅遠方基金在公司債券投資決策不審慎,且未能做好基金投資者結構與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匹配管理。此外,在去年的“禁賣”窗口指導期間,也有公司因凈賣出等問題被處罰。
第三,因稅務被罰也是常見的原由,不過多數基金公司被罰的原因是“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嘉合基金則被監管直指“偷稅”,被稅務系統追繳稅款。
此外,還有基金公司因APP存在“違規收集個人信息、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等問題,被工信部要求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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