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湖北省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印發《湖北省虛擬電廠入市服務指南》的通知。
通知明確,該指南適用于符合國家和湖北省有關準入條件,滿足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計量、通信等技術條件,符合信用管理要求,在湖北電力交易中心注冊,服從接受電力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接受電力監管機構、政府部門的監督,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可調節能力1 萬千瓦及以上,連續可調節時間 1 小時及以上的虛擬電廠。
按參與市場范圍虛擬電廠可分為:
1、能量型虛擬電廠。聚合參與電能量市場的電力用戶的全部電量,可與電力用戶簽訂電能量市場交易代理協議/零售合同的交易單元。市場初期,僅虛擬電廠(負荷類)可參與電能量市場。
2、調節型虛擬電廠:可與電力用戶簽訂輔助服務市場交易代理合同的交易單元。
詳情如下:
來源:湖北電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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