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這片位于閩中的禮樂福地,不僅擁有清韻悠長的青綠山水,更沉淀著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山水與人文相互映襯,共同勾勒出閩清獨特的魅力。
“名山林海、碧水溫泉、古厝名居”這塊金字招牌的背后,離不開閩清法院的悉心“呵護”。
近年來,閩清法院毅然扛起生態司法保護的重任,依托名山林海、古厝民居積極構筑轄區生態保護協調聯動體制,從“預防、治理、保護、修復”四方面精準發力,以司法力量全方位、全鏈條守護文化瑰寶、護航山水城市建設,讓閩清的山水底色更綠、文化底蘊更濃。
閩清,素有 “東南瓷都” 的美譽,千年窯火賡續傳承,瑩潤釉色在泥與火的交融中,鋪陳出一幅綿延千年、熠熠生輝的瓷業長卷。然而,隨著陶瓷工業的迅猛擴張,一系列環境問題如影隨形,悄然滋生。
“建陶企業是閩清縣經濟的支柱產業,在推動縣域經濟發展中承擔著重要作用。然而,其伴生的大氣污染問題一直以來都是閩清縣生態環境治理的一塊心病。建陶企業排放的廢氣經過雨水的沖刷、沉降形成酸雨流到閩江水域,致使閩江水質惡化,水生態系統遭受嚴重沖擊,亟待解決。”省人大代表何希斌對此憂心忡忡。
面對嚴峻的生態困局,閩清法院主動擔當作為,推出系列“司法套餐”守護“陶瓷之都”。
2024年11月27日,閩清法院采用“以庭代訓”的方式公開審理一起陶瓷企業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邀請了閩清縣域內20余家閩清縣大氣環境重點排污企業派員到庭旁聽。
“閩清法院通過巡回審判、以庭代訓、梅溪說法等方式,積極發揮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效應,讓建陶企業‘零距離’直面犯罪,‘沉浸式’開展普法教育,展現司法‘零容忍’態度,提升企業環保意識。”閩清法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林燕芳說。
近年來,閩清法院深耕生態司法領域,著眼預防和保護,通過打造生態司法保護基地、以庭代訓、召開新聞發布會、組建“廌之夢”宣講團等形式向群眾普及環境保護法律知識,讓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深植人心,構筑預防生態違法犯罪的“防火墻”。
江水清澈,白鷺棲居。四季常青的樹木讓這片山水在任何時節都充滿生機,共同勾勒出閩清水口庫區如詩如畫、令人陶醉的生態美景。然而,曾幾何時,這里并非這番和美景象。
上世紀80年代,水口水電站興建,雄江鎮水位上升,當地居民搬遷成為庫區移民。此后,因江水水質優良,產出的魚品質上佳,靠水吃水的村民們紛紛投身漁業,漁業成為當地重要經濟支柱。但隨著時間推移,過度發展的水產養殖業弊端漸顯。高密度養殖,大量投放餌料,魚類排泄物與死魚不斷積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嚴重,水葫蘆在江面上蔓延,不僅破壞了水域生態景觀,還對雄江段乃至整個閩江流域的水質造成威脅,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存與繁衍。
為扭轉這一局面,閩清法院革新案件審理模式,嚴懲生態犯罪,借助專業力量,有效遏制涉河涉水違法行為。
實行集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于一體的“四合一”歸口審理模式,依法嚴懲破壞河道濕地生態違法犯罪5件12人,推動部署閩清縣“一江五溪”河道·濕地生態司法保護行動,聘任生態技術調查官參與各類環資案件審理,為山川湖泊聽診把脈。
同時,加強對沿岸濕地生態治理和修復,依托河長制辦公室法官工作室,定期協同鄉鎮、水利、林業、生態等多部門開展聯合座談、生態巡查30余場,開展水葫蘆、清運江漂垃圾1萬多噸,清理河道長度243.1公里,有力保障了河道、濕地生態健康。
孤木難支,眾志成城。在生態司法保護中,閩清法院秉持協同共進理念,在“合”字上下功夫,依托黃楮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這一閩江唯一的森林生態系統類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強化與縣域部門溝通協作,攜手打造生態司法保護共同體,增強生態資源守護效能。
2022年4月27日,閩清法院在福建雄江黃楮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宣教館成立全市法院首個“野生動植物生態司法保護宣教點”,與此前已在保護區內設立的生態司法保護示范基地、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等形成平臺合力。
“被告人馮某,你是否愿意積極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為你引發的山林火災后果作出彌補?”在福建雄江黃楮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巡回法庭,閩清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因山林失火而引發的生態損害案件。
借助平臺資源優勢,閩清法院前移司法服務端口,堅持依法懲處和普法教育齊頭并進,聯合黃楮林保護區管理處開展法治宣傳、巡回審判、調研座談等活動,更好發揮人民法院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職能作用。
同時,為豐富生物多樣性,守護濕地新生命,閩清法院成立全市首個“河道·濕地生態司法保護訴調工作室”,聯動檢察院、公安局、水利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成立調解小組,選聘生態專業特邀調解員19名,成功化解了30余起生態侵權糾紛。組建河道濕地生態保護宣傳團隊及志愿者團隊,開展生態普法活動20余場,覆蓋群眾超3000余人次,打造全民濕地守護人計劃。
千年古建,歷史名片。閩清縣金沙鎮,張圣真君祖殿巍然屹立于層巒疊翠之間,其飛檐斗拱間流淌了近千年的歲月。這座承載著閩臺民間交流紐帶作用的古建筑,是張圣君文化的發源地之一,更續寫著兩岸同胞血濃于水的親情故事。
閩清法院在申請執行人俞某與閩清縣金沙鎮張圣真君祖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一案中發現,坐落于金沙鎮的張圣真君祖殿保護不足,其中“仙人坐化石”“張公足跡”常年遭受河水的侵蝕,存在損毀的風險。
在實地勘察、走訪調研了解情況后,閩清法院生態庭法官迅速行動,圍繞文物修繕、日常維養、展示宣傳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議,呼吁相關部門加強文物保護。
金沙鎮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響應,按照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會同閩清金沙張圣真君祖殿管委會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強化涉臺文物保護,有力推動司法建議落地見效。
閩清境內共有歷史建筑79處,不可移動文物594處,為守護生態顏值、傳承歷史文脈,閩清法院創設文化生態司法保護“三傳”工作法,即古建傳世,打擊與修復;文脈傳承,管理與保護;責任傳遞,宣傳與發展,留住過去,走向未來。
“張圣真君祖殿的修繕維護是閩清法院‘三傳’工作法,修復歷史文脈的生動縮影。近年來,閩清法院深刻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探索生態司法修復模式,助力轄區生態、文化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閩清法院生態環境庭庭長黃仁敏表示。
綠水透迤去,青山相向開。下一步,閩清法院將立足黃楮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源涵養和物種多樣性保護兩大價值功能,構建“專業審理+生態修復+基地保護+綜合治理”為主線的綠色司法保護體系,用蒼翠林海涵養潤澤榕城的不竭之源,用澄澈江水守護生物多樣性的基因寶庫,加速建設山水相依、產業興旺的現代化都市圈特色之城,全方位推進生態司法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工作邁上新臺階。
文:閩清法院 季臺贈
圖片來源:閩清縣融媒體中心、閩清法院
編輯:閔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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