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一官員稱,已將總統選舉日期定在6月3日,不過要等到4月8日的內閣會議批準后,才能正式宣布。
之所以將日期定在6月3日,主要有兩方面的考量。
一是遵循慣例,樸槿惠于2017年3月10日被憲法法院免職后,當年的總統選舉日期便定在了5月9日。
二是在遵循憲法規定的前提下,盡可能晚一些舉行總統選舉,以方便做好選舉準備工作。畢竟,憲法最多也就只給了60天的時間。
除了在6月3日舉行總統選舉外,國會議長禹元植還呼吁在當天一并舉行修憲公投。
在國會講話中,禹元植表示,他不會提出具體的修改建議,以避免他的講話被理解為對修憲的指導。不過他說,修改總統任期,將當前的五年不可連任,改為四年可連任一次,在國民力量黨與共同民主黨間,都有廣泛的共識。
要修憲,就必須先由總統或是國會過半議員提出修憲動議,再經過國會至少三分之二議員批準后,方可提交全民公投,若投票率超過50%,且在公投中贊成票超過50%,則修憲成功。
在上一次的選舉季時,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就曾呼吁將總統任期改為四年一屆,可連任一次。
禹元植說,在以往,當總統剛開始執政時,一般不會進行重大改革,以避免施政偏離軌道,在總統執政后期,因為國會的改選,總統又常常成為跛腳鴨。
禹元植的意思是:當總統剛開始執政時,他如果有志于進行重大改革,就需要一些時間來準備,免得操之過急,疏漏百出,反受其害。而當他萬事俱備時,他剩余的任期可能不長了,而且很可能又會迎來一個反對他的新國會。因此,歷屆總統們很難完成重大改革。
確實,韓國總統任期與國會任期不一致,而是呈現交叉狀態,導致國會選舉常常成為事實上的中期選舉。又因為國會任期(四年)短于總統任期,而國會任期固定(國會不能被解散),總統選舉則有可能提前舉行(如2017年的總統選舉與今年的總統選舉),所以,在每一位總統的任內,都會出現至少一次國會選舉。
現在,在剛剛經歷了違憲戒嚴風波、總統被免職的重大政治危機后,韓國迎來了一個進行憲法改革的契機。
不過,韓國憲法第128條第2款寫道:修改有關延長總統任期或變更重任規定的提案,對該項提案出臺時的應屆總統無效。
該條款是一個利益回避條款。
當前韓國并無應屆總統,韓德洙雖然代理總統職權,擁有總統的全權,但畢竟不是正式總統。
所以,如果韓國各方能夠達成共識并切實推進、且取得成功的話,那么下一任總統的任期將變成四年,且可連任一次。
不過,也可以在修憲提案中特別規定說,只有下下任總統的任期為四年,且可連任一次。如若成功,這個方案是最有可能的。畢竟,6月3日的選舉中,贏面最大的是李在明,國民力量黨、改革新黨等黨派的議員們,可不希望他在2029年仍然可以參選。
如此一來,韓國的下一任總統任期還是五年,且不能連任。
這是一個非常好解決的技術性問題。
如果真要在6月3日總統選舉時一并舉行修憲公投,那么留給韓國人的時間就不多了,根據程序,他們必須在不遲于5月14日前敲定修正案草案,然后由代理總統職權的韓德洙向全社會公布,并取得國會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批準,再提交全民公投。
因此,從今天算起,時間就只剩下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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