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陽一教育機構招聘時,要求應聘者試崗7天,試崗期無工資,試崗通過后方可入職培訓。主管部門獲悉后立即叫停了這一錯誤做法。
“無薪試崗”,看似合乎情理的要求,其實暗藏玄機。企業利用一些人求職心切的心理,讓他們“試崗”,然后再以各種理由拒錄,讓“試崗”變成免費打工。況且。在此期間一旦出現工傷等意外情況,求職者往往面臨投訴無門的窘境。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也必須享受相應的薪酬待遇。因此,遇到“無薪試崗”的不合理要求時,求職者要堅決拒絕,并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也要堅決打擊這種愚弄求職者的不法行為。
文/胡波 圖/張永文
特別聲明:本文經上觀新聞客戶端的“上觀號”入駐單位授權發布,僅代表該入駐單位觀點,“上觀新聞”僅為信息發布平臺,如您認為發布內容侵犯您的相關權益,請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