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印江法院運用“微信調解+當庭履行”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涉案款項當庭履行完畢。
自2024年1月起,被告余某陸續在原告何某某處購買門窗等貨物,總貨款為27875元,余某已向何某某支付了13055元后,對剩余14820元貨款向何某某出具欠條,約定于2024年5月15日前支付。期滿后,余某未支付,何某某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余某支付尚欠貨款及違約金。
承辦法官經聯系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愿意調解,但雙方均在外地,無法到庭參加調解。考慮當事人的實際情況,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通過添加雙方當事人微信,創建微信群的方式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中,雙方對尚欠貨款無爭議,但因律師費負擔產生分歧。承辦法官引導雙方從法律規定、訴訟成本等多方面進行換位思考、綜合考量,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就調解方案達成一致,余某隨即向何某某轉賬17500元。至此,雙方線上握手言和,案件圓滿解決。
通過微信調解案件,不僅減輕了當事人訴累,也節約了司法資源。下一步,印江法院將進一步優化調解程序,充分運用微信、調解平臺等信息化手段開展在線調解等訴訟活動,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多元化、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司法獲得感。
主編|王 錢 責編|張振宇
編輯|柳文慧 供稿 | 蒲學芬 田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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