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紀委監委4月7日消息:山西省呂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潤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潤林,1960年7月生,山西嵐縣人。曾任柳林縣委書記。2009年7月,當選呂梁市副市長。2015年12月,呂梁市政府換屆時未被提名。
2018年12月,山西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通報顯示,李潤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通報顯示,呂梁市對燃煤鍋爐整治不力,區域環境質量惡化。截至2017年4月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時,呂梁市區等地區尚有部分燃煤鍋爐未完成淘汰和提標改造任務;焦化等重點行業企業環境問題突出;“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力;水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不力,推動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作落實不到位。
對此,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呂梁市副市長李潤林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原標題:《被降級6年多后,原副市長官宣落馬》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上官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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