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與所有人息息相關
春季容易“春困”,疲勞駕駛
尤其客車、貨車等重點車輛
要堅決杜絕“三超一疲勞”
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
安全駕駛、平安出行!
什么是“三超一疲勞”
“三超一疲勞”:即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
1、超員:指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
2、超速:指駕駛員在駕車行駛中,車輛的行駛速度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速度。
3、超載:指車輛運輸的貨物超過車輛的荷載總重。
4、疲勞駕駛:指駕駛員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駕駛員在長時間連續行車后,產生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的失調,而在客觀上出現駕駛技能下降的現象。
交通安全知識
小課堂
1
超員的危害:
部分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選擇超員拉客,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使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嚴重超員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帶來極大困難。
2
超速的危害:
十次事故九次快!車輛超速,容易導致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反應力下降、反應距離延長。同時隨著車速的提高,車輛的制動性能降低,制動距離延長,極易造成追尾、側滑甚至翻車等交通事故。
(一圖看懂速度對視覺范圍的影響)
3
超載的危害:
車輛超載后,由于載貨質量增大,慣性隨之加大,制動距離延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還會使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易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貨物遺灑,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嚴重的會導致重特大交通事故。
4
疲勞駕駛的危害:
疲勞狀態時,駕駛人的注意力、感知力、思維能力、判斷力等都會受到影響,伴隨而來的是視線模糊、動作呆板、反應遲鈍、精神渙散等狀況。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上饒公安交警溫馨提醒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杜絕“三超一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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