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龐成 廣州報道
2025年以來,“提振消費”無疑是經濟領域的熱詞,也成為拉動內需的“及時雨”。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強化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個人消費貸款投放力度,合理設置消費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注意到,近一段時間以來,不少銀行通過優惠券、團購、限時折扣等方式吸引借款人,推動消費貸余額快速攀升。數據顯示,2024年末,我國消費貸款余額已突破20萬億元,消費貸規模已處于較高水平。
對此,有分析人士向記者指出,消費金融的“熱鬧”,可以帶來三方面有利影響。一方面,利率的降低直接為消費者節省開支,滿足當下的消費需求;另一方面,消費貸的增長,為銀行增加利息收入,減緩經營壓力;此外,消費金融成為提振消費的重要引擎,能進一步刺激和活躍消費市場。
然而,近期市場出現部分銀行為了爭搶客戶而形成“內卷”,出現了不理性定價的行為。上述分析人士提醒消費者,消費貸的實質其實是先跟銀行舉債,不管利率再低,未來都是需要還的。過度的貸款將造成未來的還款壓力,也可能滋生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房市等行為。
“政策的初衷是為了鼓勵消費,拉動內需。對銀行而言,作為金融活水的政策樞紐,應當平衡好‘促發展’和‘防風險’之間的關系。”上述分析人士表示,降低利率應該建立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之上,銀行應合理定價,避免過度競爭導致利率“內卷”。同時,還應該通過細分消費金融市場,開發真正服務于消費場景的產品,促使金融資源服務于實體經濟。銀行要做好風險的“守門員”和“引導員”,既要積極運用科技手段,提升風險管理的效能,又要及時做好風險提示,引導客戶理性貸款。
記者注意到,近日,多家國有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銀行等金融機構宣布,從4月1日起,暫停發放低于3%利率的消費貸產品。從這一舉措可以看出,近期消費貸市場出現的激烈“價格戰”或回歸理性,市場競爭的核心正轉向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提升。
不過,上述分析人士仍提醒消費者,要時刻繃緊“合規”和“理性”的弦。在選擇和使用消費貸時,要注意貸款實際用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警惕出現消費貸資金注入非消費領域等違規行為。“最重要的是,真正的理性消費貸款還應建立在個人及家庭的收入預期、風險承受能力和真實消費需求三重匹配之上,盡量避免因還款壓力過大而對生活及其他方面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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