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深化交叉執行、規范執行工作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文俊介紹,最高法院將加大力度打擊嚴重破壞執行秩序的拒執行為。因拒不執行致使申請執行人自殺、自殘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等情節特別嚴重的拒執行為,依法加大打擊力度。
黃文俊介紹,去年以來,黑龍江、江蘇、江西、云南、陜西、新疆等地政法機關組織開展了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專項行動。十年來,移送拒執犯罪案件12.1萬余件,追究刑事責任3.7萬余人,拒執行為得到有力震懾。但相對于龐大的執行案件數量而言,相對于不少案件因規避執行、抗拒執行難以執行而言,打擊拒執犯罪還存在效率不夠高、規范化運行還有距離等問題,人民群眾獲得感需要進一步提升。對此,最高法院將著力在以下方面強化打擊拒執工作。
第一,進一步提升打擊拒執精準性。被執行人為了抗拒執行,常常在訴訟開始后就轉移隱匿財產,導致判決生效后無財產可以執行。對這些行為,可以根據司法解釋規定,依法予以調查,要求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可以認定其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加大力度打擊嚴重破壞執行秩序的拒執行為。對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公證等方式妨害執行,聚眾沖擊執行現場,以圍攻、扣押、毆打等暴力方法對執行人員進行人身攻擊,因拒不執行致使申請執行人自殺、自殘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等情節特別嚴重的拒執行為,依法加大打擊力度。
第三,強化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的綜合防治。一是強化立審執銜接配合。立案審判階段,通過對當事人自動履行提示、拒不履行法律后果的風險告知,促進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推動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二是靈活采用非刑事的執行強制措施。通過依法納入失信、限制消費、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措施,盡最大努力促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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