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本市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的文件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區域實際,現就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要求
(一)積極落實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根據區域內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深入推進“教育入學一件事”落地見效。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記、驗證等線上服務和招生入學咨詢服務,為家長辦理子女入學手續提供便利。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本部門、中小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區教育局和學校通過網站平臺、“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通告》等方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發放“錄取通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四)運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班級規模。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有條件的學校,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個別地塊因資源緊缺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額的,須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行。
(五)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各項要求,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實施均衡分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或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明確具體辦法,妥善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主要內容
(一)小學階段招生
1.入學信息登記。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進行在線報名。
2025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履行備案手續后可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4月14日至4月27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就讀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訪問“上海靜安”門戶網站下載《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空表)》,填妥后將登記表及相關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x@ja.edu.sh.cn)的方式,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
線上信息登記確有困難的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本區各指定信息登記點(見下表)登記兒童入學信息。具體情況參見《2025年靜安區小學報名入學流程》。
未入園適齡兒童區指定信息登記點
2.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11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9日。
3.公辦小學驗證。本區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戶籍地入學。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常住人口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根據報名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戶主為兒童、父或母;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執行上述政策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塊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當出現學齡人口超出學校辦學規模時,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啟動預警。具體情況見學校《招生通告》。
5月17日至5月20日,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屬地塊公辦小學進行第一批驗證。各公辦小學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網上核對;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全家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等材料。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送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5月24日至5月25日由戶籍所屬地塊公辦小學進行第二批驗證。
本區戶籍聽力障礙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聽力測試證明及有關助聽器的驗配情況表,由上海市第一聾啞學校(景鳳路300號)進行報名驗證。
本區戶籍智力障礙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智商測試證明,由啟慧學校(保德路1316弄106號)、南陽學校(長樂路672弄34號)進行報名驗證。
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4月27日)。
5月17日至5月20日,選擇在居住地就讀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一批網上驗證;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等材料。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5月24日至5月25日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二批網上驗證。
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情況見《2025年靜安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本區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2025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本市靈活就業登記。
5月17日至5月20日,對已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一批網上驗證;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
(1)全家戶口簿;
(2)適齡兒童的《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5月24日至5月25日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二批網上驗證。
(二)初中階段招生
1.小學畢業信息核對。4月14日至4月25日,本區各小學組織本校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學生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25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2.公辦初中學校招生采用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法,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公辦寄宿制學校(上海市回民中學除外)限在本區范圍內招生。
3.回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截止日期為4月25日。
4.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4月14日至4月25日,家長通過訪問“上海靜安”門戶網站下載《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空表)》,填妥后將登記表及相關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z@ja.edu.sh.cn)的方式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也可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教育局指定信息登記點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具體情況見《2025年靜安區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五年級學生來滬就讀初中登記辦理須知》。
(三)民辦學校招生
1.公布招生簡章。區教育局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與管理,根據區域和民辦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上海靜安”門戶網站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經區教育局審定,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及本校在職教職工子女等,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區教育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2.實施網上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5月7日至5月9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5月12日至5月14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3.規范錄取程序。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19日至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5月21日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學校分設計劃驗證,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4.發放入學告知。5月21日起,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本區學籍學生(申請回外區就讀的除外),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如同屬對口某公辦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類學生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申請回本區就讀并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的外區學籍學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三、工作安排
(一)公開招生信息。區教育局和學校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并負責招生政策問答。
招生工作咨詢地址:和田路193號
小學咨詢電話:56630990-8217
初中咨詢電話:56630990-8215
招生工作監督地址及電話:和田路193號 56630990-1005
在線咨詢:上海市靜安區招生入學咨詢平臺
4月12日至4月13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二)發放入學通知。區教育局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后,8月15日前,各學校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31日前,區教育局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三)推進注冊制度。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教育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四、監督管理
(一)加強指導與監督。區教育局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決策機制,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開展督導檢查。區教育督導部門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開展督導。區教育局履行監管職責,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健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制。
(三)完善監察機制。區教育局在開展招生入學工作中,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監督工作機制,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于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解決本區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四)落實問責制度。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掛鉤。區教育局將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對學校工作考核。
(五)實施核減措施。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對報名的學生家長組織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6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按市教委統一規定執行,各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
編輯:葉蘋
資料: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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