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蕪湖市繁昌區繁陽鎮不斷豐富和發展“楓橋經驗”,創新“123工作法”,通過警民聯調、訴調、訪調、檢調對接等形式,推進矛盾糾紛快速有效化解,有力促進了轄區平安穩定和社會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依托“一個中心”。成立繁陽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由鎮分管領導任中心主任,統籌整合司法、信訪、綜治等部門工作人員和專職調解員、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入駐。按照“一平臺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攬子解決”的標準,為單位、企業和群眾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同時,充分運用好“黨建+”工作機制,完善“首問責任制”“中心吹哨、部門報道”協調機制,把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打造成為縱橫貫通的“治理中樞”,確保矛盾糾紛不出鎮、就地能化解。
聚焦“兩個重點”。該鎮堅持調防結合預防為主工作方針,聚焦突出矛盾源頭治理和重點人群定期排查兩個重點,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繁陽實踐。通過“線上+線下”的方式,對外公布鎮領導接待日活動安排,堅持“開門接訪”,每日安排一名鎮黨政領導在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開展接訪活動。堅持“帶案下訪”,鎮黨政領導深入村(居)和企業走訪調研,面對面了解群眾訴求,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村居干部和網格員主動扛起責任,充分發揮“鐵腳板”優勢和信息員作用,進村(居)入戶“一對一”了解群眾訴求,第一時間發現掌握矛盾糾紛隱患情況,及時引導有法律服務需求群眾尋求正當解決途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推行“三個機制”。嚴格落實包保工作機制,實行鎮黨政班子成員、機關干部和村(居)干部三級包保責任制,切實從源頭上掌握全鎮的矛盾糾紛情況,對信訪矛盾按照“一案三推定”和“三到位一處理”規范信訪處理程序,真正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建強“貼心式”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引入“專職人民調解員”“兩代表一委員”“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等開展多元化解,促進矛盾糾紛快速高質化解,避免“小糾紛”激化成“大矛盾”。各村(居)建立矛盾糾紛調處室,由專職人民調解員和村(居)干部聯合開展接訪調處工作,改變了以往“等事上門”的方式,把調解移到田間地頭、宅前巷尾,讓群眾切實享受到“調解員在眼前、調解室在門口”的便利服務,將各類矛盾力爭化解在村(居)一線。(楊才星 陳曼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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