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事者,必先能忍,如果都不能做到忍一時之氣,又怎么能難成大事呢?
為什么這么說呢?
《資治通鑒》中有一段故事,可以說是流血的歷史教訓。
公元前184年,漢少帝劉恭(漢朝的第三位皇帝),被廢黜后幽禁并殺害,在位僅僅四年(公元前188年到公元前184年)。
那么,為什么漢少帝劉恭在位僅四年就遭遇不測呢?原因在于他招惹了呂雉。
劉恭并不是漢惠帝劉盈的皇后張嫣所生,而是漢惠帝的一位小老婆生的,張嫣將這孩子奪來,并殺害了他的生母。
隨著漢少帝逐漸長大,他得知了這些事,便口出狂言:“怎能殺害我的母親,讓我當她的兒子?等我長大了,一定要給她點顏色看看。”
這番話自然傳到了呂雉耳中。
呂雉聽后,立即將劉恭囚禁,并對外宣稱漢少帝病重,禁止任何人覲見。
一段時間后,呂雉又向朝堂高官宣布,皇上患了一種重病,病情一直未見好轉,甚至出現了言語混亂、精神恍惚的癥狀。顯然,他已經無法繼續勝任皇帝的重任,治理天下。
呂雉告訴朝中大臣們:咱們應該重新選立一位皇帝。
然而,面對這一重大決策,大臣們卻如同驚弓之鳥,無人敢提出反對意見。
利益場上,沒有人會為不能帶來回報的人說話!這個小皇帝,只能被大家默認換掉!
最終,他們異口同聲地附和太皇太后呂雉的意見,表示:“太皇太后所言極是,為了天下百姓的福祉,為了宗廟的安定,您的決策非常周全。我們一致擁護您的領導,支持您的任何決定。”
就這樣,漢少帝劉恭在位僅四年,便被呂雉處死。
那么,漢少帝劉恭為何會招致如此禍端呢?這無疑是一個血淋淋的歷史教訓,我們可以從中總結出三點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