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日,安徽淮南男子張某,因自己的工傷傷殘補貼一事,向單位提出增加的主張,讓他想不到的是,卻被送進了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呆了22天。
期間,在張某堅稱無精神病的情況下,他仍被限制自由,還禁止家屬探望、強制服藥……
其實,他與單位之間的矛盾非常簡單,但凡這個單位心里還有困難職工,都不會產生如此后果:
張某曾為這家單位的采煤工人,但在一次事故中被撞殘,每月能領取1900元補貼維持生計,但1900元過日子,大家不用想,過的是什么日子,自然相當艱難。
后來,張某得知淮南的低保標準已漲到了680一人,按他三口之家計算,至少可以領到2040元,所以他便向原單位申請提高補貼,但遭到了拒絕。于是他便在單位門前舉牌舉報,并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他報警求助后,注意是他報警求助,他被帶走,誰知隨后即被送到精神病院檢查,并被強制入院。
后經司法鑒定,結果顯示根本沒患精神病,純屬烏龍一場。但即使他被釋放出來,仍被行政拘留8天。
此事傳上網后,立刻引發了關于濫用職權的討論和質疑。在事件持續發酵后,目前有關部門已成立聯合調查組。相信會依法調查,至于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02
在這起事件中,顯而易見,最為明顯的問題就是——濫用職權:企業敢提、某所敢送、醫院敢接,難道他們都不懂法?讓人匪夷所思
根據我國精神衛生法,只有當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出現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時,某機關才有權采取送醫措施。
但在此次事件中,張某并無任何危險行為,家屬也表示反對,但某機關卻繞過司法程序,直接將其送醫,嚴重侵犯了張某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權益,顯然是“濫用職權”的行為。
更有意思的是,在張某的司法鑒定結果出來認定他無精神病后,按理應該對其撫慰或賠償吧,但仍將其拘留8天。按照禁止重復評價原則,這也是錯誤的。因為即使張某有錯該罰,強制入院22天,剝奪了其自由權,已經處罰。現在出院再被拘留8天,等于是給他處罰了2次,違反了禁止重復評價原則,這是錯上加錯。
張某的遭遇并非個例,近年來,類似將正常人送進精神病院的事件仍時有發生。此類事件對公 民權 利造成了極大的侵害,不僅剝奪了他們的人身自由,還對他們的名譽造成了損害。
這些事件的發生,讓公眾對司法公正和公 民權 利產生了深深的擔憂,更是破壞了社會對法治的信任,需及時剎車和糾偏。
03
說到濫用職權,其實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你只要設身處地想一想,這起案件中的張某可以無憑無據隨便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那么,如果哪一天換成了你呢?
你設想一下,你與單位領導、小區鄰居,抑或是家中的親屬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如果有人利用某種關系,把你強制送入精神病院,你會怎么辦?估計只能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2023年,湖南張家界千萬富翁被兒子送進精神病院一事,就曾鬧得沸沸揚揚,最終以其自殺告終。
這個“千萬富翁”叫羅文忠,他最終在精神病院自縊身亡,年僅62歲。
羅文忠出身農村,早年靠拆遷補償款起家,先后經營汽車修理廠、酒樓等,積累千萬財富。然而,隨著財富增長和出軌生子、離婚、原配去世等,家庭矛盾逐漸激化。
2022年10月,羅文忠被兒子羅凌送入精神病院。羅文忠卻堅稱自己無精神病。2023年7月,羅文忠寫下“申訴信”,錄制多段視頻,稱在精神病院生不如死,希望親人救他。2023年8月,羅文忠在衛生間自縊身亡,事件就此封存,不了了之。
當然,羅文忠此事并非濫用職權,只是家庭矛盾誘發,期間醫院和法 院還積極介入,至于其子是否有其他動機,也未可知。但此事引發了社會的廣泛討論,這說明人們都在擔憂:精神病的界定,會不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說到此事,筆者還想到一個安 樂死的問題——
這些年來,安 樂死的問題討論很多,很多人質疑,我們為什么就不能實施安 樂死,國外為什么就行。
其實,這個問題非常復雜,不是簡單的行與不行的問題,尤其是在認定問題上,在某些方面也與是否患上精神病相似,牽涉到人 權、倫理、生命權等方面,相當復雜,弄不好,就能被人鉆了漏洞。
就簡單舉個例子:如果一個老人已陷入昏迷,徒留一口氣,無法自主決定生死,這個時候,作為親人,是否有權決定他的生死?是否可以安 樂死?
按倫理學上理解,生存權屬于個人,他人無權決定,他人怎可簽字?救人可以,但送死不行。
那么,漏洞來了。如果家人想讓病人去死,某些人就可以借此作些手腳,借病為名,將其送走。甚至,某些醫療機構借此也可能濫用手中權利,剝奪他人生死,這樣的事,如何界定?如何監督?豈不會亂套?
這些問題應該是我國至今不敢實施什么安 樂死的原因之一,至少目前時機尚不成熟……
總之,人們為什么對張某被送進精神病院這事反應如此強烈?我想應該還是觸動了人們敏感的神經,讓人感到了后怕。
當有些職權不受監督,當某些東西被濫用,當合理訴求遭遇荒誕回應,維 權之路變成“精神囚籠”,“被精神病”的荒誕劇,可能還會上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