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有律所負責人拉皮條”,并發布了行政處罰公示的部分截圖,當中沒有提到具體的案件情況。
據此前江蘇省司法廳網站上檢索到該行政處罰公示,顯示李某因犯組織賣淫罪,于2022年12月30日被江蘇省司法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處以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有網友稱,涉事律師來自蘇州一律所。
據了解,李某被判刑后,律所也被其他合伙人賣掉了。“是很久以前的事。”蘇州市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警示教育工作前幾年已經完成,李某的私人信息無法對外透露。”另外,李某已經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他已經不是律師了,我們警示的是其他人,這些工作我們已經做了”。該名工作人員強調,“他絕對不能代表整個行業。”
小編于4月2日再次檢索江蘇省司法廳網站,發現行政處罰公示專欄里該案的違法事實一欄,已從“組織賣淫”變成“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
來源:江蘇法治報、法律圖書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