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一、政策制定背景
1.許多購房者在購房時因各種原因(如公積金繳存時間不足、額度不夠等)選擇了商業貸款,但商業貸款利率通常高于公積金貸款,導致還款壓力較大。2.為優化住房貸款結構,減輕職工購房貸款還款負擔,我市優化調整了“商轉公貸款”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職工將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二、政策內容
(一)貸款對象與條件
1.對象:已正常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職工。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并已辦理商業貸款的職工。
2.條件: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為購房合同簽訂人或其配偶;除申請“商轉公”的貸款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貸款;原商業貸款已償還3年以上,且近2年無逾期記錄;房屋需位于棗莊市行政區域內,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不能轉為公積金貸款。
(二)貸款額度與利率
1.額度計算:取以下兩者的最低值:按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算得的可貸額度。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金額。最終額度還需減去2個月的原商業貸款月還款額,并取千元整數倍。
2.利率:按當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通常顯著低于商業貸款利率。
(三)辦理方式
1.順位抵押(直轉):適用于原商業貸款銀行與公積金中心合作的銀行。公積金中心作為第二順位抵押權人,直接發放貸款用于償還商業貸款,可轉為純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組合貸款。
2.先還后貸:適用于原商業貸款銀行未與公積金中心合作的銀行。需先自籌資金結清商業貸款,解除抵押后,再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只能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四)辦理流程
1.順位抵押方式:提交申請并審核簽約→原商業貸款銀行審批→辦理順位抵押登記→發放公積金貸款并提前還貸→解除原商業貸款抵押登記→郵寄借款合同(借款人自取)
2.先還后貸方式:提交預申請并確認→提前還清商業貸款并解除抵押→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發放公積金貸款→郵寄借款合同(借款人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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