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捍衛國家事關國家安全的戰略資產,中國官方親自下場祭出《反壟斷法》,精明如“李超人”也無計可施。
自2025年3月4日“長和集團出售43個港口于美資”這一消息爆出之后,作為此次交易的主角之一,貝萊德集團一直以“穩坐釣魚臺”的姿態,保持著沉默。
然而隨著中國政府的介入,“戰略定力”頗強的貝萊德集團,也坐不住了。那么,對于這塊“燙手山芋”,中方是如何處理的,貝萊德又給出了何種回應呢?
3月26日,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在個人社交媒體發文,闡明了中國從政治層面介入這場交易的合理、合法性:
長和集團一直用“在商言商”來定義這筆交易。但事實證明,長和在此時將港口賣給美國資本,恰恰是在商不言商的表現。
按照商業邏輯,在全球航運產業陷入“中美爭奪戰”這種風口浪尖的時刻,選擇將相關產業出手套現規避風險,李嘉誠旗下企業在這一點上似乎做得無可非議。
但問題在于,即便出售資產,也應該公告世界、全球競拍,然后價高者得。按照這樣的步調走完出售流程,這才合乎李家一直強調的“在商言商”的邏輯。
可長和集團呢?不但沒有公示投標,甚至在初步達成與貝萊德的交易時全程秘不發宣,直到交易即將完成之際,才發出公告。
很顯然,就連長和集團自己也知道,這不是一筆常規交易,而是一場涉及到政治、外交領域博弈的利益互換。
那么,既然是長和集團率先“在商不言商”,那中國政府為了維護國家利益介入此事,就既合理,又合法了。
3月28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二司發出通告稱,有關部門已經注意到這樁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重點評估其是否排除市場競爭或威脅社會公共利益。
更有分析指出,除了適用于《反壟斷法》之外,長和集團與貝萊德集團主導的這宗交易已經涉嫌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因此在進行相關審查時,《國安法》也同樣適用于這一事件。
資本注定不可能與一國政府硬碰硬。于是長和集團終于服軟,對外宣布了“交易暫延”的消息。
那么,對于中國政府直擊要害的精準介入,貝萊德是怎么應對的呢?
日前,貝萊德集團主席Larry Fink(拉里·芬克)在周年致股東函中,首次公開評論收購長和港口業務的相關內容。芬克解釋到,這場交易是該集團與來自意大利的地中海航運集團和碼頭投資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共同主導的。
按照他們的說法,貝萊德雖然參與了港口收購行動,但只是與歐洲航運集團合作而已,而且對方在港口運營方面更有經驗,在得到這些港口經營權后,將由歐洲航運集團負責。
至此,貝萊德的“狡辯”路線已經很明確,那就是極力撇清關系,推卸責任。事實上,貝萊德集團深度參與了交易,這一點是洗不白的。
即便它們不是收購港口的出資大頭,但該集團仍舊將手伸向了這些港口的基礎設施控制權。這也是該集團主席親口承認的。
他們在意大利財團的協助下準備“鯨吞”李嘉誠手上的港口,以此幫助美國政府,對中國航運、船舶企業圍追堵截,已然成為不爭的事實。
現在的最新情況是,長和集團迫于各方壓力暫停而非完全放棄這筆交易。也就是說,以貝萊德為首的西方財團仍舊有可能在未來促成交易,為特朗普圍剿中國航運、造船產業的陰謀出力。
那么,中方有關部門對于這一持續性存在的安全威脅,又有什么應對之策呢?
法律人士指出,這次是國家反壟斷法授權之下,才由監管機構對交易展開調查,并不會破壞“一國兩制”原則。
因此,市監總局在完成反壟斷調查后,會出現兩種情況:
一是這場交易通過了審查。不過即便如此也沒關系,因為市監總局還可以依照中國法律,在長和集團正式出售港口時設立附加條件,最大限度保障中國利益。
二是審查未能通過,或者因為審查而導致交易超過時限。這種情況對我們來說是最有利的。因為它一旦發生,就意味著貝萊德集團必須退出交易,再無染指港口所有權的可能。
到時候,李家這些港口是賣是留、賣給誰、賣多少,都可以由中國政府參與決策,雙方共同決定。
國家市監總局果斷出手、長和集團懸崖勒馬、貝萊德關鍵時刻自亂陣腳……
綜合以上這些影響因素來看,我們有著很大機會打贏這場港口保衛戰,進一步擊破特朗普政府圍堵中國經濟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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