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舞蹈家協會有人被查。協會主席馮雙白和舞蹈藝術中心副處長韋立因嚴重違法被調查。
這兩位在舞蹈界位高權重的人物,一個是大領導,一個是具體負責領舞的執行者。不禁讓人聯想到另一樁曾轟動一時的案例—恒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與其麾下歌舞團負責人白珊珊。
白珊珊
這兩起事件看似發生在不同領域,卻在組織結構、權力運作與最終命運上呈現出驚人的相似與差異。
兩起事件的核心人物都處于一個大型組織中,且角色分工明確。
馮雙白作為舞蹈家協會主席,類似許家印在恒大集團的地位,是最高決策者,掌控全局;韋立作為副處長,負責具體舞蹈事務,好比白珊珊在恒大歌舞團中擔任團長,直接管理團隊并執行上級的意志。
韋立
在這兩個案例中,舞蹈不僅是藝術形式,更被賦予了額外的“功能”。
對恒大歌舞團而言,它是許家印展示企業實力、拓展人脈的“公關武器”,曾在各類活動中為恒大增光添彩。
而在中國舞蹈家協會,舞蹈同樣承載著文化宣傳任務,馮雙白和韋立的工作與文藝政策緊密相關。
舞蹈在兩起事件中都超越了單純的表演,成為權力與利益的媒介。
恒大歌舞團以高薪、嚴格選拔和高調亮相著稱,白珊珊的豪宅豪車傳聞曾引發熱議。同樣,舞蹈家協會作為機構,雖不以盈利為目的,但其領導層往往享有普通人想不到的權力,馮雙白和韋立的違法行為可能涉及貪腐或濫用職權。
這表明,無論是商業還是體制內,舞蹈背后的資源流動都容易滋生爭議。
兩起事件的結局都以核心人物的落馬告終。
許家印因恒大債務危機被捕,白珊珊隨之淡出公眾視野;馮雙白和韋立因違法被查,協會的聲譽受損。
恒大歌舞團是許家印一手打造的商業產物,隸屬于私營企業恒大集團,其目的是服務于企業品牌和個人興趣。許家印對歌舞團的投入(每年數千萬甚至上億)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甚至被外界解讀為“奢靡生活的象征”。
相比之下,中國舞蹈家協會是機構,馮雙白和韋立的行為發生在體制內,他們的違法行為可能涉及公權力濫用,而非單純的商業動機。
許家印成立歌舞團,既有商業考量(提升企業形象、拓展人脈),也有個人喜好(據傳他親自參與選聘和考核)。
白珊珊作為執行者,她的角色更多是迎合老板的愿景,同時通過才華和努力爭取個人成功。
而馮雙白和韋立的違法行為,可能更多源于體制內的利益交換或貪腐,舞蹈只是他們職務的一部分,個人藝術追求未必是主要驅動因素。
恒大歌舞團在巔峰時期擁有200多名成員,其影響力覆蓋商業和娛樂領域。
許家印被捕后,歌舞團解散,白珊珊的生活也受到波及,但影響主要局限在恒大體系內。反觀舞蹈家協會,作為國家級文藝組織,其牽涉到整個舞蹈行業的公信力,甚至可能引發對文藝系統更廣泛的整頓,影響更為深遠。
恒大倒塌后,白珊珊選擇低調生活,試圖開啟新篇章。而馮雙白和韋立的落馬,則是體制內反腐的一部分,他們的結局將由司法程序決定。
這兩起事件表面上因舞蹈而起,實則折射出權力、金錢與人性的復雜交織。
恒大歌舞團的興衰,是房地產泡沫和企業過度擴張的一個縮影;舞蹈家協會的丑聞,則暴露了體制內文藝組織的個別人的腐敗。
許家印和馮雙白作為“掌舵者”,都曾站在權力的頂峰,最終跌落。
值得注意的是,兩起事件都引發了公眾對“舞蹈”這一藝術形式的重新審視。
恒大歌舞團曾被污名化為“后宮”,舞蹈家協會的丑聞也可能讓人質疑其藝術的純粹性。然而,舞蹈本身無罪,真正的問題在于操控它的人。
無論是商業逐利還是體制腐敗,當藝術被異化為工具,其美感便蒙上了陰影。
韋立與許家印、白珊珊的故事,既是兩段平行的人生軌跡,又是兩種不同體系的縮影。相同的是,他們都曾借助舞蹈登上舞臺中央,又因權力失控而黯然謝幕;不同的是,他們的舞臺一個在市場,一個在體制,結局的悲喜也各有千秋。
對于舞蹈而言,它最美的時刻,應該是擺脫功利,回歸純粹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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