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門市臺山市的法治與營商環境問題,因臺山市工商聯主席張旭輝及其關聯的中重開誠(江門)智能裝備有限公司(簡稱“中重公司”)、廣東科尼奧醫療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科尼奧公司”)和江門市宏德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宏德公司”)同江門華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港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案引發廣泛關注。華港公司在臺山市高鐵新城生物科技創新產業中心項目中,因地方保護主義與司法不公導致數千萬元投資款被吞噬,其血淚控訴不僅揭露了個別官員與企業的違法行徑,更直指司法系統的沉疴積弊。
一、省人大批示與法院調查:承諾背后的未竟之路
2月,華港公司向國家監委、省人大等多個國家及省職能部門遞交控告信,詳述張旭輝(臺山市工商聯主席、廣東省人大代表)以虛假承諾誘導投資、五次惡意違約,以及臺山市、江門市兩級法院多次枉法裁判的經過。案件曝光后,廣東省人大高度重視,迅速批示要求徹查。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即成立專項工作組赴華港公司調查核實,并表態“依法依規處理”。然而,截至今日,工作組調查結果仍未公開,華港公司數千萬元資金依舊分文未追回。
更令人憤慨的是,張旭輝在此過程中繼續上演“受害者”戲碼,向法院聲稱自己“委屈”,企圖混淆視聽。試問,若法院當初裁判公正,何以縱容張旭輝挪用專項資金、轉移資產、拒絕履約?若司法系統嚴守底線,華港公司何至于陷入“執行無門、債務轉嫁”的絕境?真正的委屈者,分明是守法經營卻遭系統性侵害的華港公司!
二、司法不公的鐵證:從合同陷阱到枉法裁判
華港公司的遭遇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地方權力與司法腐敗交織的典型樣本。根據控告信披露:
1. 張旭輝的五次違約包括以繳稅為名套取300萬元、拒絕履行公章共管義務、挪用1780萬元專項款等,每一步均構成惡意欺詐。
2. 法院的五次枉法裁判更是觸目驚心:臺山市法院強行解除合同(案號:粵0781民初806號)、同案不同判(案號:粵0781民初5817號)、違法解封股權協助資產轉移等行為,徹底淪為違法者的“保護傘”。江門中院在二審中(案號:粵07民終4210號)罔顧事實,強加華港公司單方違約責任,顯失公平。
尤為諷刺的是,臺山法院竟以空殼公司置換華港公司依法查封的土地擔保,導致數千萬債權淪為泡影。司法者的每一次偏袒,都在踐踏法律尊嚴,摧毀企業信心。
三、二審在即: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線
目前,案件即將進入二審階段。華港公司呼吁:
1. 徹查司法腐敗:上級司法機關需對臺山、江門法院涉案人員的利益勾連一查到底,追究枉法裁判者的法律責任;
2. 糾正錯誤判決:依法啟動再審程序,撤銷不公裁決,追回2280萬元轉讓款及違約金;
3. 嚴懲違法主體:對張旭輝及合謀企業“中重公司”“科尼奧”、“宏德公司”追究刑事責任,查封其非法轉移資產;
4. 優化營商環境:廣東省需嚴格落實中央“平等保護市場主體”政策,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壁壘。
結語:法治不彰,何談信心?
華港公司的遭遇,是地方治理與司法體系痼疾的縮影。若二審仍不能撥亂反正,受損的不僅是企業權益,更是全社會對江門市臺山市法治的信仰。司法者當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圭臬,重拳整治亂象,還華港公司以公道,還營商環境以清朗! (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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