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同居三年的情侶,因為8.8萬彩禮而提出分手,三個月內男方以13.8萬彩禮迎娶另一個女生?女孩與男孩談戀愛并同居三年,因為8.8萬彩禮沒有談妥,導致倆人分手,沒想到分手僅三個月,男生就跟同村另一個女孩舉行婚禮,并且彩禮給了13.8萬,女生氣不過大鬧婚禮現場。男生覺得我們都已經談了三年你居然還跟我要彩禮,而女生覺得我都跟你談了三年,難道不值得你付出8.8萬彩禮?對此男生是一種什么心態,認為新的女生就值得13.8萬的彩禮。
也許在這三年時間,男孩付出了可能超過13.8萬的彩禮,他認為付出了恩多真心,卻最終換回一句冷漠的話:要結婚可以,要娶我就需要8.8萬彩禮!
男人覺得付出了很多,到了結婚的時候,發現變得陌生了,發現好像才認識一樣。那自然就會覺得是沮喪的,是絕望的!但認識到了一個新女生,因為是同村的,而且可能還有一定的認識基礎,那么變相相親到結婚,也就花了13.8萬走進了婚禮殿堂!如果換成加法。8.8+13.8肯定要比13.8萬要少很多的!
這事兒聽著離譜,背后卻藏著不少現實問題。
一、感情賬本怎么算不清了?
倆人同居三年,房租水電、節日禮物、看病照顧,這些零零碎碎的開銷,男生心里早就算了一筆賬。他覺得這些年花的錢早超過彩禮數了,怎么臨到結婚還要被“明碼標價”?
就像你天天請朋友吃飯,有天突然被要求補交飯錢,換誰都憋屈。女生這邊也委屈:三年青春都給你了,要個彩禮就是圖個誠意,怎么連這點錢都不肯出?
二、農村婚姻的“劃算賬”
男生后來娶同村姑娘看似多花了5萬,但仔細算算其實更值:
省下城里買房安家的幾十萬壓力;
雙方父母都在村里,帶孩子看病不用愁;
知根知底不用再花時間磨合;
這13.8萬就像買了個“婚姻保險”,既能讓丈母娘滿意,又能換來穩定的生活保障。反觀之前的女友,要彩禮像談生意,未來風險反而更大。
三、兩代人的觀念碰撞
年輕人總想打破傳統,覺得同居就是“試婚”,但真到結婚時才發現繞不開老規矩。父母那輩人眼里,彩禮根本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男方家庭的“信用擔保”。
就像你去銀行貸款,光嘴上說“我人好”沒用,得有抵押物才行。男生最后選擇同村婚姻,其實是向現實低頭——用村里人幾十年的交情當擔保,比三年感情更“保值”。
四、感情到底該不該標價?
這事兒最扎心的地方,是揭開了婚戀市場的殘酷規則:
城里戀愛像自由市場:講感情、看感覺,但風險自己扛;
農村婚姻像簽合同:明碼標價,但買的是整個家族的支持;
男生用13.8萬買的不是愛情,而是一份看得見的“售后服務”。可當感情變成能砍價的商品,那些深夜的陪伴、生病時的照顧,反倒成了“贈品”。
說到底,這事兒沒有真正的贏家。女生錯把彩禮當誠意測試,男生把婚姻當風險投資,最后都成了彩禮困局的受害者。或許我們該想清楚:感情要是真能量化成數字,當初又何必談愛呢?過日子不是做生意,有些賬,越算越心寒。對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歡迎關注我“她解憂”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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