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賽道專屬的標桿:福特Mustang GT4
作為一款專為賽道而生的高性能車型,福特Mustang GT4在設計與銷售之初便明確劃定了使用邊界。其官網清晰標注“Not street legal. For track-use only.”,強調該車僅限封閉賽道使用,不可合法上路[citation:用戶提供資料]。這一策略不僅規避了公共道路的安全風險,也體現了車企對性能與責任的雙重把控:
-性能極致化:搭載5.0L V8自然吸氣發動機,配備Holinger狗牙變速箱、Multimatic DSSV競技減震器等專業配置,專為競速優化;
-使用場景限定:銷售及服務由Multimatic嚴格管理,用戶需通過專業渠道申請購買,且車輛默認不滿足公路法規要求[citation:用戶提供資料]。
啟示:明確車型定位與使用場景,是車企規避公共安全隱患的核心舉措。
二、失控的“性能怪獸”:小米SU7 Ultra的公路危機
2025年2月27日,小米SU7 Ultra以1548馬力、1.98秒破百的狂暴性能上市,迅速成為市場焦點。然而,其遠超常規家用車的動力參數,卻在短短半個月內引發多起公共安全事件:
1.公共道路飆車:山東濰坊車主深夜飆車至303km/h,超速達法定限速4倍以上,最終被警方抓獲;
2.賽道事故頻發:未經培訓的車主在賽道失控撞墻,車頭嚴重損毀,安全氣囊全彈;
3.交管緊急干預:沈陽等地交管部門啟動排查,要求車主簽署安全承諾書,并限制新手期性能模式。
癥結:盡管小米通過“300公里新手保護期”和“賽道模式考試”試圖平衡性能與安全,但缺乏法規層面的強制約束,仍難以遏制部分車主的危險駕駛行為。
三、國內外管理對比:為何西方經驗值得借鑒?
在歐美市場,高性能車的銷售與使用通常伴隨嚴格限制:
-準入限定:如福特GT4明確標注賽道專用,無法通過公路認證;
-技術限速:部分車型出廠即設定電子限速(如德國車企普遍限制極速250km/h);
-法律責任:車主若違規上路,將面臨車輛沒收、高額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反觀國內,當前法規對車輛性能參數缺乏上限規定,僅依賴車企自律和交管事后追責,導致“車企能做多快就多快,車主能開多瘋就多瘋”的亂象。
四、政策呼吁:從源頭遏制性能濫用
為促進社會交通和諧,需多維度完善管理:
1.性能參數立法:對量產車的加速性能、極速設定法定上限,禁止“無限制性能競賽”;
2.使用場景分級:仿效西方,要求高性能車標注“僅限賽道使用”,并加強上路稽查;
3.車企責任強化:強制車企在銷售時提供駕駛培訓,限制未經培訓用戶解鎖全功率模式;
4.技術管控升級:推廣電子圍欄、動態限速等技術,防止公共道路濫用賽道模式。
結語:性能與責任不可割裂
高性能車的魅力在于突破極限,但其存在的前提應是“安全邊界”的堅守。從福特Mustang GT4的賽道專屬定位,到小米SU7 Ultra的公路亂象,我們亟需反思:當技術狂飆超越法規與道德時,社會將付出何種代價?唯有通過立法、技術與教育的協同,才能讓速度與激情回歸理性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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