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脫口秀都很熟悉了,它是一種以幽默、諷刺、即興互動為核心的表演形式。本來是由演員在舞臺上通過語言、肢體動作和觀眾互動來完成的,比如大家熟知的脫口秀大腕兒周立波等。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脫口秀越來越大眾化,它甚至有了另一個稱呼叫“段子手”,會講段子的人在網上發視頻很吃香,很能吸粉。
本文的主人公就是個很厲害的脫口秀,但他的職業卻是作家,網友戲稱他為被文學耽誤了的脫口秀,意思是,如果他不是搞寫作的話,會成為聞名天下的第一流的脫口秀。然而,詭異的是,他還是選擇了寫作,并曾以12萬字的一部小長篇大賺了1500多萬元,被諾獎得主莫言大贊為天才,自愧不如!
此君盡管長得不像周立波那樣風度翩翩,充滿幽默感,而是一副農民工的樣子,不講究穿戴,經常頭發亂糟糟的,不修邊幅,但一談起話來,便妙語連珠,幽默搞笑,甚至讓人笑噴,堪稱當今文壇第一段子手。
比如在一檔節目中,主持人問他寫作不爛尾的原因時,他把原因歸結為自己小時候曾得過闌尾炎,后來動手術闌尾被割掉了。
他是如此描繪的——
他說他小時候有表演天賦,他做錯事,父親要懲罰他時,就裝肚子疼。這樣職業是醫生的父親便轉而關心他的肚子,就不再追究他犯錯的事了。可有一次,他表演砸了。
當他又說自己肚子疼時,父親用手摸了摸他的右下腹,問是不是這個地方疼,他連連點頭。然后父親問:“是不是胸口先疼?”他仍然點頭。接著,父親便以闌尾炎病的特征一一問他,他全部點頭。
于是那天晚上,父親就把他背到醫院,送到了手術室。他意識到事情不妙了。可是已經晚了。當護士把他的手腳綁起來要做手術了,他才大叫:“我不疼了!”但是叫喊也沒用,他的父親認為他是害怕手術而撒謊的,于是就讓人強行給他灌了麻醉藥,然后割掉了他的闌尾!
本來他是忽悠父親的,結果卻挨了一刀,丟掉了闌尾……
他又說,他父親的闌尾,母親的闌尾,哥哥的闌尾都被割掉了,全家都沒有闌尾了!
這個段子簡直連周立波都難以企及啊,呵呵。
跟魯迅一樣,這位作家也經常告人說自己是棄醫從文的。他本來是一位牙醫——這其實有點吹牛,如果只會拿著家伙拔牙,誰不會當牙醫——他干了5年,共拔了10000多顆牙齒。當節目主持人問他為何不當牙醫時,他說:“我特別不喜歡每天看著別人張開的嘴巴,那是世界上最沒有風景的地方。”
再問他為何要改行搞寫作時,他說想進文化館上班,因為“文化館那幫人整天在大街上游玩,我就很想到文化館去工作,因為那個地方可以不上班。”于是就開始學寫小說。他說:“雖然我認識的字不多,但寫小說夠用了。”
但他又說自己沒有寫小說的經驗和基礎,于是就弄來一本《人民文學》看,“看什么時候用引號,什么時候用逗號,什么地方應該是句號。我大概看了兩頁,好了行了,寫吧!”然后就開始寫小說了……
看到這里,讀者朋友大概就猜出來了,這個說段子的家伙就是余華。
余華說他走上寫作之路的經歷,明顯就是說段子嘛,哪有那么神奇的,根本不知道怎么寫小說,看了兩頁人民文學,看看怎么用標點符號,就無師自通了,呵呵。
但你必須承認,余華的脫口秀水平實在是高。比如他說莫言寫小說速度快,43天能寫50萬字,而自己寫作速度卻很慢,是這樣形容的:
“莫言的寫作就像打籃球,進球特別容易,進入狀態特別快;我的寫作有點像踢足球,90分鐘過去了還是0比0!”呵呵,你這不是在揶揄中國足球嘛!
余華說他完成一部小說后,“不是那種被抽空的感覺,而是失業的感覺。”嘿嘿,我倒是想問他,這種失業感是不是超爽,因為他的小說一發表,大把的錢就來了啊。
有次余華談到寫作很受時代的影響,說他寫了一個人物本來叫楊紅梅,但當時處在疫情中,大家天天做核算比較不爽,“那個楊(陽)就很不順眼,我就改了改,改成殷(陰)紅梅,改完以后把她那個哥哥和父親的姓也改了,哥哥和父親都姓殷了,父親跟著女兒姓的,這是第一次,嘿嘿嘿——”
看余華這邏輯。
一次余華講到一場足球賽。他跟莫言、劉震云一起,三個人把另一位作家史鐵生扛上火車,到沈陽進行一場足球比賽。史鐵生雙腿癱瘓,坐在輪椅里不能走動,他們就讓史鐵生當守門員,“你就坐在輪椅里呆著,把球門給守住!”余華說,“結果對方根本不敢踢,怕一腳把鐵生給踢壞了!哈哈哈……”
余華言外之意,我這招夠絕吧,如果國足也如法炮制,弄個坐輪椅的國寶級作家當守門員,指不定就進世界杯了!
有人問余華,你覺得你比魯迅牛了嗎?余華說,“開玩笑,魯迅是海歸派,我是赤腳醫生,哪能跟魯迅比。”
余華經常在公開場合談小說的語言藝術,說到自己的語言時,他說,“后來的評論家都贊揚我的語言簡潔,那是因為我認識的字少!”
別人問他:“中國作家和法國作家的區別在哪里?”
余華直接回答:“最大區別就是法國作家用法語寫作,中國作家用中文寫作。”
他這話跟沒說一樣,純粹逗樂。當然,逗樂和吹牛是脫口秀的重大特色,余華是深諳此道。
不過,余華也不是純粹吹牛,或者他的吹牛也是有資本的,他確實有些寫作天賦和才華。你很難想象,一個高考落榜后就到衛生院拔牙的“蹩腳”的牙醫,在拔了10000顆牙齒后,突發奇想,要寫小說,于是一年后就高調進入文壇,四年后就爆紅全國。
其實余華的人生也有種草根逆襲的味道。他在初期的寫作中善于表達冷酷甚至是“恐怖”的場景,善于“用血腥暴力反映人生痛苦”,并且表現得不露聲色,“零度感情”。這跟他本身的經歷是分不開的。
余華的父親是位醫生,而且是掂手術刀的,母親也是護士。因為這個,余華童年的許多時光都是在浙江海鹽縣的醫院里度過的。在他的記憶里,或者在他的段子里,印象最深的是,父親從手術室走出來,白大褂上總是沾著血漬,手里還要提著一桶血肉模糊的東西。在濃重的血腥味中,他“咀嚼著死亡的味道”,習以為常……
余華10歲左右時,全家搬到醫院里的職工宿舍居住,家對面就是太平間(醫院里放死人的地方),他幾乎每天晚上都能聽到凄慘的哭喊聲,這使他見慣了生死離別。
后來,余華就經常講關于太平間的段子。說他小時候就喜歡在醫院的太平間里睡午覺,“那里一點害怕都沒有,夏天很熱,后來我就發現太平間那個地方特別涼快。”
余華說,“長大以后,我讀到海涅的一首詩,說:死亡就是涼爽的夜晚。我當時的感受就是,我在太平間睡午覺的感覺……”
余華講到自己睡太平間,跟那些死人共處一室,跟玩兒似的。因此,他在作品中表現死亡,表現恐怖,就不難理解了。
余華早期作品中表現死亡、暴力、恐怖的代表作品有《現實一種》、《鮮血梅花》等,但最著名的還是長篇小說《活著》。《活著》表面看起來是活著,但其中卻充滿死亡氣息。書中的人物一個接一個死去,最終就剩下主人公福貴一個人活著。
《活著》是余華影響最大的作品,也為余華帶來了極大的榮譽和收益。此書共12萬字,至今已獲得了1550多萬元的版權收入(稅后)。2019年中國作家富豪排行榜上,余華排在了第二位,主要就是靠《活著》的收益。
這個戰績連莫言都十分羨慕,莫言曾打趣余華說:他是字寫的最少,賺錢最多的作家,他是個天才。他的書少了我一半,但影響力卻大了我一半!
《活著》成書已經30多年了,人們仍對此書津津樂道,余華也經常自嘲,這輩子就靠《活著》而活著了。一次,有記者問他如何得到《活著》的靈感時,他說是因為睡了一覺之后,發現自己還活著。再問他為《活著》打幾分,他說:“9.4分吧。”
記者再問:“那0.6分去哪了?”
“剩下的0.6分你去問問豆瓣……”余華煞有介事地說。
余華的《活著》主題很沉重,其中充滿苦難意識,但他卻經常拿這部作品同大家尋開心,因此讀者便吐槽:余華是把苦難留給了讀者,把快樂留給了自己。余華聽后也哈哈大笑。
不過,《活著》之所以爆火,也跟張藝謀拍電影有很大關系。
張藝謀在上世紀80年代末把中國電影推向世界,他其實是以拍先鋒小說打響的。比如莫言的《紅高粱》,劉恒的《菊豆》(原著為《伏羲伏羲》),蘇童的《大紅燈籠高高掛》(原著為《妻妾成群》)等。
這幾部電影取得巨大成功后,張藝謀為取得突破,又把目標瞄向更加先進的余華。他本要拍他的中篇《河邊的錯誤》的,卻陰差陽錯拍了《活著》。
當時張藝謀向余華要稿子,發現余華正在寫一部長篇,就要拿去看。當時《活著》還未完稿就被老張拿走了。結果這部作品令張藝謀驚為“天文”,認為寫得太好了,于是改變主意,決定拍《活著》。
結果張藝謀的《活著》大獲成功,1994年上映,便獲得了第47屆戛納國際電影節評審團大獎,以及全美國影評人協會最佳外語片、第48屆英國電影學院獎最佳外語片獎等多種獎項。
電影火了之后,小說才開始走紅。不過電影《活著》盡管比小說好看,其思想境界并沒有達到原著的高度。
首先是,電影中的故事發生在縣城,其中的人物生活條件相對較好。徐福貴玩皮影戲無論如何不會混得太悲慘;而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農村,生活條件更差,書中表現的種田、割稻的勞累,挖紅薯充饑,瀕臨餓死的場景電影里都沒有表現出來。
更重要的是,人物的命運相差很遠。原著小說中,徐福貴的7個親人全部死去了,突出了一種極大的悲劇色彩;而電影中只死了4個人,即福貴的父母親,福貴的兒子友慶和女兒鳳霞。其余的,福貴的妻子家珍,福貴的女婿二喜、福貴的外孫饅頭(苦根)都沒有死,其悲劇意義大打折扣。
尤其是,張藝謀用喜劇明星葛優演徐福貴,本身就有一種喜劇的設定,電影中也確實呈現了不少幽默搞笑的場景;而余華設計的則完全是一種悲劇。當然,前者更加好看,用喜劇的某些特征反襯事實上的悲劇,似乎有另一番意趣。
總之,張藝謀的推動讓余華大紅大紫,使余華一飛沖天,在所有先鋒作家中鶴立雞群,居然超過了成名更早的蘇童等人,俘獲了更多的讀者。直到如今,在年輕人的心目中,余華的地位無人能敵。
甚至,余華在沒有拿到世界文學最高獎諾獎,和中國最高獎茅獎的情況下,仍活的最“滋潤”,不僅錢賺得最多,而且名聲也超好。相比莫言被毛星火、司馬南及其粉絲們網暴,賈平凹、劉震云被批評家猛烈抨擊,余華是最安全的。因此,此君也到處“走穴”,以講段子“沖擊”娛樂圈,幾乎達到網紅的地步。
不過說實話,《活著》這部作品也確實有一定厚度,它表現出的苦難意識、悲劇意識,命運無常的色彩,也是中國文學中獨樹一幟的。
余華在《活著》中對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社會面貌有比較精確的反應,以區區12萬字寫了中國大半個世紀的過往,也很不簡單。主人公徐福貴身上表現出的油滑、世故、忍耐、樂觀,甚至阿Q精神勝利法式的個性,也是中國人的典型。
作品中,主人公福貴是以忍受的方式不斷與命運抗爭的。余華表達了這樣一種理念:生命中無所謂幸福與不幸,生活就是活著,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不是為了任何目的而活著。活著是生命的一種狀態,人只有活著才有資格去面對一切。這是一種超越死亡和苦難的境界。
余華這種理念表現了一種中國人固有的“韌性”,但也被人詬病。比如著名學者、文學批評家堡子就尖銳地指出余華的局限性,堡子說余華“對中國文化的劣質部分缺少清醒的認知,《活著》宣揚的是‘好死不如賴活著’的奴性哲學”。
當然,堡子是站在世界的維度看中國文學,或者是以諾獎的尺度來衡量余華,有點恨鐵不成鋼的味道。事實上,余華還不具備堡子的期待值。
不過就堡子的論證來說,也很難確定余華是在主動宣揚“奴性哲學”,因為作家筆下的人物未必代表作家本人。也許,余華只是客觀表現福貴的這種認知。畢竟,像福貴這樣素質的人是不可能逃出“好死不如賴活著”的境界的。問題的關鍵在于,余華的表達方式,是主觀還是客觀。
無論如何,《活著》代表著余華的創作巔峰,他之后的作品比如《兄弟》《第七天》《文城》等長篇的影響力都小了許多。
不過筆者認為,余華在緊接著《活著》之后的另一個長篇《許三觀賣血記》,有更好的發揮。這篇小說顯然降低了《活著》的苦難和悲情色彩,不過更貼近生活,為了生活而賣血,這種無奈同樣感人,而且有“可操作性”,可信度也高了不少。
如果說《活著》中的福貴是在被動地“活著”,有點“奴性”,而許三觀則是為了活著而主動地“掙扎”,是不是有點進步?盡管賣血也不是長久之計,但為了活著,他也是拼了,有點加繆《西西弗斯神話》中的哲學意味,盡管推石上山不可能成功。
相當于莫言、賈平凹等人,余華還比較年輕,相信經過一番努力,還能再出佳作,去沖擊諾獎吧。不希望他繼續做一個脫口秀……
(文/說歷史的女人·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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