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文學作品浩如煙海,不管是古典的還是現當代的,不管是中國的還是外國的,不管是文言的還是白話的,簡直讓人讀不過來。這樣的文學作品難道就沒有重復的嗎?
當然有重復的。文學作品有同樣的內容,但有不同的表達,主要還是語言文字的不同表達。同樣寫愛情悲劇,古代有很多愛情悲劇,有寫人與人之間的愛情悲劇的,也有寫人與神或人與妖之間的愛情悲劇的。不管是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愛情悲劇,還是牛郎和織女的愛情悲劇,亦或是許仙和白素貞之間的愛情悲劇,似乎都有一定的故事套子,有一定的故事元素在里面。就像普洛普寫的《民間故事形態學》一書中指出的那樣,民間傳說故事總是有一個正義的主角,有反面角色,還有主角經歷各種艱難困苦,最終有了人們希望的結局,雖然是悲劇,但會給人以心靈的震撼。很多民間故事是群體創作的結果,并不是一個人創作的。因為在民間故事流傳過程中,經過人們的口耳相傳,很多人自動加工了故事情節,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加工整理,傳到下一個人的耳朵里,下一個人再去加工和整理,就會慢慢形成一種民族認同感,起碼代表了民族文化心理。即便是悲劇,也一樣會讓每一個人認同。很多愛情悲劇都有古典愛情悲劇的套路,就是男女雙方戀愛,即便是人妖之戀,人鬼之戀,也仍然是自由戀愛,代表了青年男女的內心需求。但他們的戀愛并非一帆風順,一定會遇到反對勢力,不管是人的阻攔,還是神仙或佛祖的阻攔,都算是反對勢力,都會給自由戀愛的青年男女以打擊。青年男女會奮起抗爭。最終可能成就喜劇,也可能成就悲劇。
關于戀愛的故事,大多脫不了古代戀愛故事的套子。作者按著套子來寫,不管是悲劇還是喜劇,都可以體現很多人的心理,或者說讓很多人輕松接受,而不會違背很多人的接受心理。鴛鴦蝴蝶派小說很多都有固定的套路,從現代作家開始寫鴛鴦蝴蝶派小說,到當代作家寫都市戀愛小說,其實都是一個套子,很多內容是雷同的,只不過變換了時間和地點,變換了人物名稱,變換了一些情節,而大體的故事套子卻沒有變化。但為什么仍然有一部分人喜歡讀呢?因為一些人沒有看到現代作家寫的鴛鴦蝴蝶派小說,只是看到了眼前的都市愛情小說,順手拿過來就讀,以為寫得很好,其實只是自己閱讀范圍有限,只看到了眼前的小說,沒有看到整個鴛鴦蝴蝶派小說的全貌,也沒有看到鴛鴦蝴蝶派小說的套路。就像外國人看傳統戲劇一樣,第一次看感覺的驚艷,倘若看多了就會產生審美疲勞,而且會總結出傳統戲劇中的很多共同的元素,很多內容也是固定不變的,尤其是程式化的內容、唱腔、動作,很容易讓人模仿,當然也很容易讓人猜透。藝術倘若讓人輕松猜透,就不叫藝術了。
讀者會有代際更替的現象,老讀者可能讀的書很多,能懂一些故事套路,能看到很多故事的雷同內容,而新一代讀者讀的書很少,似乎只能看到眼前幾本書的故事套路,卻看不到很多同一類別的故事套路,更看不到不同類別的故事套路。就像一個人看警匪片一樣,第一次看,感覺到驚心動魄,因為里面有很多刺激人的元素,有打斗,有飆車,有搶劫銀行,有兄弟情等等。當他看多了這樣的電影,就會覺得有些內容是雷同的,甚至只是變換了場景和人物而已,具體情節卻驚人的一致。很多這樣的電影都是犯罪分子非常猖獗,而警局的破案效率低,有破案效率高的警察被警局誤會,被吊銷了警官證,而他憑借自己的耐力逐漸破案,最終破獲巨大案件,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重回警隊,算是皆大歡喜。電影有演出的劇本,劇本很多都從小說故事來,小說故事就是作家創作的,很容易出現雷同的現象。故事雷同導致電影劇本雷同,導致電影雷同,直接讓觀眾大倒胃口。倘若觀眾從來沒看過這樣的電影,第一次看,就覺得非常新鮮,非常刺激,還以為這樣的電影可以獲得奧斯卡金像獎呢!
文學作品也是如此。第一次看到文學作品的人覺得寫得非常好,其實只是沒有看到作者創作的套路,沒有認真思考創作的內涵,就被作品本身的故事迷惑了。很多文學作品中的故事都有現實原型,作家只不過改變了故事的敘事方法,改變了敘事的套路,最終讓讀者容易接受,也容易讓讀者產生共鳴,就可以輕松俘獲讀者的心。唐代的元稹寫過《鶯鶯傳》,在此基礎上,元代的王在實甫寫了《西廂記》,一時膾炙人口,而元稹寫的《鶯鶯傳》卻不被人熟知。李白和杜甫都化用過前人的詩句,說是一種借用,其實是一種抄襲。當代很多作家說是向古代某個作家致敬,其實只是抄襲了古代作家的作品,變了一種表達方式,變成了自己的語言來表達,算是“新瓶裝舊酒”,沒有太多的創新。讀者層出不窮,呈代際更替;作家也會層出不窮,呈代際更替;作品更是層出不窮,呈代際更替。很多作品具有一定的時代性,只是適用于某個時代,時代不同了,作品就失去了魅力。但有的文學經典可以跨越時空存在,被很多時代的讀者接受,就是一種特殊的現象,需要讀者關注了。
很多文學作品有同樣的內容,只不過換了不同的表達方式,換了不同的語言來表達,最終糊弄了讀者。其實讀者也有作家一樣的情感,只不過沒有經過專業訓練,沒有用恰當的語言來表達的能力,就只能通過讀文學作品來獲得情感共鳴。倘若讀者也像作家一樣天天寫,不斷學習,練習文筆,也有可能成為偉大的作家。世間發生的事無非人們看到的那些事件,既有驚天大事,也有雞毛蒜皮的小事,連同歷史都在不斷重復潛在的事件,就更不用提文學作品內容的雷同了。換一種表達方式似乎有欺騙讀者之嫌,但讀者似乎很容易被欺騙,而背后運作的是投入出版界的資本,是資本在打造文學市場,在推動文學作品的出版,也在促使讀者接受一些文學作品,卻從來不管文學作品的內容是否和前代的作品內容雷同了。說白了,文學有自己的市場,文學作品就是市場上的商品,即便模仿了,雷同了,也不會被讀者嫌棄,甚至讀者根本認不出來。就好像山寨產品和正規產品一起賣一樣,能迷惑消費者的眼睛。消費者怎樣選是自己的決定,別人無權干涉。如此一來,很多作家就都喜歡搞故事套子,在套子里填充一些內容,哪怕和前代的作品雷同了,也在所不惜,因為他們要糊弄新時代的讀者,賺錢為止,而不是為了搞文學藝術創新,也不是為了啟迪讀者,更不是為了改變民生,改造社會。
文學作品就是商品,沒有為人生的意義,也沒有改造國民性的意義,似乎沒有那么偉大,至于內容的雷同是常有的事,只要換一種表達方式就可以輕松出版,沒必要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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