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骨髓移植術后患兒,10月19日入院治療,次日早晨,病情進一步惡化,轉入ICU進行治療,于三日后的21日凌晨,搶救無效死亡。
事后,家屬查看病歷,發現病歷中護理記錄單記載的“10月20日凌晨患兒進行了鼻導管吸氧”,以及多處血氧飽和度的記載,均與事實不符。于是向信訪局等部門進行投訴。
執法人員調查發現,患兒為骨髓移植后血栓性微血管病可能,擬進行血漿置換治療,給患兒下達了一級護理和進行心電監護的長期醫囑。
但是責任護士張某,以及當日值班的護士郭某、張某某、王某四人,在當班期間,查看患兒后均認為患兒病情穩定,就沒有給其進行心電監護,并在護理記錄單上編造了患兒心跳、心率、呼吸、血壓、體溫等生命體征數值。在患兒出現呼吸困難等癥狀時,當班護士王某只是給予面罩吸氧,但在護理記錄中記為鼻導管吸氧。
雖然患兒死亡與護理不當無關,但由于偽造病歷,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最終4名護士被當地市衛健委給予7-8個月停止執業的行政處罰。
不要抱僥幸心理,挑戰概率者,必將被概率斬于馬下。這一點,大家必須要高度注意再注意。
看好病重要,寫好病歷文書更重要。
病歷書寫,包括護理記錄,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范。
排在第一位的,一是要客觀,二是要真實。
可見,真實度,是一個病歷文書規范化顆粒度的重要指標。
根據《侵權責任法》、《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被認定病歷偽造、篡改,就有可能被推定存在過錯的民事法律風險,即使是患者自身體質因素或者疾病本身原因,也會使醫方在醫療糾紛的審判中,處于不利地位。
所以,病歷文書,護理記錄這一塊,是醫療質量管理規范的硬要求,也是許多醫護人員的硬傷。
一份細致完善的病歷和臨床醫護有限的精力之間,存在天然的矛盾。如何平衡病歷包括護理記錄書寫質量醫護工作量之間的矛盾,應該是中外醫療機構必須都要努力探討的課題。
醫護行業,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處理責任醫護人員,我覺得沒有問題,但是要從根源上去找問題。現在大部分醫院臨床醫護人員人手不足,是一個最大的問題。
一個醫院,1000+職工,臨床醫護兩三百人,不到總職工人數的一半,真是累的累死,閑的閑死。
每天加班加點,沒有加班費,請個假都難,請假還要扣錢。逢年過節還要上班,生病了都要帶病工作,還不能出錯。
有個護士說,他們科室床位68張,住院患者高峰期140人左右,加床擠得走廊就像難民營,護士含護士長在內只有9個人。這種情況,護理記錄病歷怎么可能寫得那么絲毫不差、一字不錯的繡花針落地。
如果賣淫嫖娼案件多發,說明地方經濟發達;如果搶劫盜竊案件多發,說明地方經濟衰落。護士人員偽造護理記錄,的確不該,理應該罰。但是,如果不細查原因,追根溯源,找出犯錯違規的促酶因素,缺乏對她們的關愛,只是一味地懲罰,不顧原因的追究后果,不亡羊補牢,即使這次嚴懲,以后還會有相同的違規犯錯發生。因為,犯錯的內因還在。
老葉我不客氣的說,很多醫院,人事資源分配不合理這種制度性缺失,卻都指望由護士個人超常的努力來彌補,而只要這奏效,就更沒動力去完善機制。最終,個人權利不到位,但要個體承擔的責任,倒是結結實實的。豈有此理?
就拿醫療行業來說。醫療質量18項核心安全管理,不單單是臨床醫護人員的事情,而是醫院全方位綜合性抓手的問題。
可問題是,明明一個醫院綜合管理的問題,結果卻成了,領導永遠不會錯,行政永遠不會錯,后勤永遠不會錯,只有臨床一線出錯了,都是醫護自己的問題。板子僅僅只是打在他們身上。荒謬至極。
醫客說
荒謬至極。
【責編】醫客君
【文章來源】老葉說醫,作者葉正松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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